善良风俗原则的司法适用——由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引发的思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23:51
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挂号成婚,婚后两边未生育子女,联系尚可,但常常有打骂行为。2005年7月1日清晨,两人因小事在家中发生争论,乙女遭甲男殴伤后即到厨房拿取水果刀一把对着甲男,当甲男再次上前时,乙女遂用手中水果刀刺伤甲男左腹部。甲男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逝世,经法医鉴定,其系因刺破左髂总动脉致急性失血休克而逝世。乙女被法院以成心损伤罪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补偿甲男爸爸妈妈经济损失人民币20余万元,两边约好给付方法待析产后,从乙女所得财产中以现金方法一次性付出。后因两边在遗产承继问题上洽谈未成,甲男爸爸妈妈诉至法院,建议乙女成心杀戮被承继人,按法律规则已损失承继权,要求判令甲男遗产由原告承继。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争论的首要焦点是乙女的承继权是否损失?一种观念以为:应对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四种景象归纳的、全面的、辩证的剖析与了解,承继法所规则的承继人成心杀戮并非仅指承继人施行成心杀人、构成成心杀人罪的行为。本案被告对其老公施行了成心损伤的严峻暴力犯罪,并致老公抢救无效逝世,这种承继人成心严峻侵略被承继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行为,又产生了严峻的成果,对其应当适用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掠夺其承继权。承继法规则承继人遗弃被承继人或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的都损失承继权,被告的行为不管从差错程度仍是成果的严峻性均远远超越上述行为,理应损失承继权。另一种观念以为:我国承继法对承继人损失承继权规则了四种景象,其间榜首种景象为承继人成心杀戮被承继人。在此种景象下承继人损失承继权有必要具有两个条件:榜首个条件是承继人所施行的是杀戮被承继人的行为;第二个条件是承继人片面上有杀戮被承继人的成心。而本案被告是因成心损伤罪被处有期徒刑。被告片面上不具有杀戮被承继人的成心,故被告不损失承继权。至于被告因其差错行为导致被承继人逝世的民事补偿职责,原、被告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达成了补偿协议。故对两原告要求掠夺被告承继权的建议不予采用。遂判定:被承继人的遗产由原、被告按法定承继次序依法平等承继。
笔者对以上两种观念均不附和。我国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损失承继权。从法条的文义了解,在此种景象下承继人损失承继权有必要具有两个构成要件:榜首,承继人施行以掠夺被承继人生命为意图之行为,即杀戮行为;第二,承继人有必要有杀戮被承继人的片面成心,是直接成心仍是直接成心,均无影响。具有了以上两个构成要件,不管既遂、未遂或是否被追查刑事职责,承继人均损失承继权。此种景象下损失承继权,着重的是“成心杀戮”的片面恶性程度,而并非成果的严峻性,对杀戮不该作出包含“杀”和“害”的扩展解说。而本案中,尽管行为成果严峻,但被告在片面上系损伤的成心,并没有掠夺被承继人生命的意图,因而本案被告对被承继人施行的成心损伤行为,不属于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的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行为,故本案不适用该法条,被告有承继权。但是,一审法院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依照平等的分配原则判定确有不当。笔者以为,分配遗产时,被告应当少分。从我国的承继立法来看,承继法第十三条对法定承继的遗产分配作了原则性的规则,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在特别状况下承继人的承继比例能够不平等。法条例举了以下几种特别状况:(1)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才能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2)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养责任或许与被承继人共同日子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3)有抚养才能和有抚养条件的承继人,不尽抚养责任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许少分;(4)承继人洽谈赞同的,也能够不平等。法条例举的特别状况并未说到本案触及的状况。本案中被告应当少分的法律依据便是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基本原则之仁慈习俗。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争论的首要焦点是乙女的承继权是否损失?一种观念以为:应对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四种景象归纳的、全面的、辩证的剖析与了解,承继法所规则的承继人成心杀戮并非仅指承继人施行成心杀人、构成成心杀人罪的行为。本案被告对其老公施行了成心损伤的严峻暴力犯罪,并致老公抢救无效逝世,这种承继人成心严峻侵略被承继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行为,又产生了严峻的成果,对其应当适用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掠夺其承继权。承继法规则承继人遗弃被承继人或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的都损失承继权,被告的行为不管从差错程度仍是成果的严峻性均远远超越上述行为,理应损失承继权。另一种观念以为:我国承继法对承继人损失承继权规则了四种景象,其间榜首种景象为承继人成心杀戮被承继人。在此种景象下承继人损失承继权有必要具有两个条件:榜首个条件是承继人所施行的是杀戮被承继人的行为;第二个条件是承继人片面上有杀戮被承继人的成心。而本案被告是因成心损伤罪被处有期徒刑。被告片面上不具有杀戮被承继人的成心,故被告不损失承继权。至于被告因其差错行为导致被承继人逝世的民事补偿职责,原、被告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达成了补偿协议。故对两原告要求掠夺被告承继权的建议不予采用。遂判定:被承继人的遗产由原、被告按法定承继次序依法平等承继。
笔者对以上两种观念均不附和。我国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损失承继权。从法条的文义了解,在此种景象下承继人损失承继权有必要具有两个构成要件:榜首,承继人施行以掠夺被承继人生命为意图之行为,即杀戮行为;第二,承继人有必要有杀戮被承继人的片面成心,是直接成心仍是直接成心,均无影响。具有了以上两个构成要件,不管既遂、未遂或是否被追查刑事职责,承继人均损失承继权。此种景象下损失承继权,着重的是“成心杀戮”的片面恶性程度,而并非成果的严峻性,对杀戮不该作出包含“杀”和“害”的扩展解说。而本案中,尽管行为成果严峻,但被告在片面上系损伤的成心,并没有掠夺被承继人生命的意图,因而本案被告对被承继人施行的成心损伤行为,不属于承继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则的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行为,故本案不适用该法条,被告有承继权。但是,一审法院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依照平等的分配原则判定确有不当。笔者以为,分配遗产时,被告应当少分。从我国的承继立法来看,承继法第十三条对法定承继的遗产分配作了原则性的规则,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在特别状况下承继人的承继比例能够不平等。法条例举了以下几种特别状况:(1)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才能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2)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养责任或许与被承继人共同日子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3)有抚养才能和有抚养条件的承继人,不尽抚养责任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许少分;(4)承继人洽谈赞同的,也能够不平等。法条例举的特别状况并未说到本案触及的状况。本案中被告应当少分的法律依据便是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基本原则之仁慈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