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 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9:2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方法办理方法的告诉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分,有关单位:
《重庆市防暑降温方法办理方法》现已市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重庆市防暑降温方法办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劳作保护作业,保护劳作者健康及有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方法办理方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结合我市防暑降温作业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气候期间安排劳作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别经济安排等用人单位(以下总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激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反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越规则限值的作业。
作业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丈量依照《作业场所物理要素丈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履行;高温作业作业触摸限值依照《作业场所有害要素作业触摸限值第2部分:物理要素》(GBZ2.2)履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履行。
第四条高温气候是指市气候主管部分所属气候台站经过当地电视、播送、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大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气候。
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气候;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气候;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为强度高温气候。
高温气候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气候期间安排劳作者在高温天然气候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树立高温气候实时监测和预警预告准则。
市气候主管部分所属的气候台站担任高温气候当令监测和预警预告。每年6―11月期间,市气候主管部分应当于每月5日前,经过当地报纸、电视或播送向社会发布上月高温气候汇总状况。
电视、播送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候主管部分所属气候台站直接供应的有关高温气候当令气候信息和预警预告,及时精确播报高温气候气候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现高温气候预警标志。
高温气候预警标志分为橙色和赤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赤色。
制止修改高温气候实时气候信息和预警预告信息。
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一致担任、领导、安排、和谐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的劳作保护监督办理作业。
全市各级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分、卫生行政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根据法令、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担任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劳作保护的监督办理作业。
全市各级经济与信息、教育、公安、疆土房管、建造、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商业、文明广电、国资、环保、质监、旅行、煤炭、气候、铁路、民航、电力等作业(范畴)行政办理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本作业(范畴)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劳作保护的日常监督查看和催促辅导作业。
全市各级工会安排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气候期间作业采纳的劳作保护方法实施监督。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健全防暑降温作业准则,采纳有用方法,加强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劳作保护作业,保证劳作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首要担任人或实践担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作业全面担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则,合理布局出产现场,改善出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选用杰出的隔热、通风、降温方法,保证作业场所契合国家作业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高温作业劳作保护方法:
(一)优先选用有利于操控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下降或许消除高温损害。关于出产过程中不能彻底消除的高温损害,应当采纳归纳操控方法,使其契合国家作业卫生规范要求。
(二)存在高温作业病损害的建造项目,应当保证其规划契合国家作业卫生有关规范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一起规划、一起施工、一起投入出产和运用。
(三)存在高温作业病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担任的高温日常监测,并依照有关规则进行作业病损害要素检测、点评。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对从事触摸高温损害作业的劳作者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作业健康查看,将查看成果存入作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奉告劳作者。作业健康查看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作业。
第十条在高温气候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下列规则,根据出产特色和具体条件,采纳合理安排作业时刻、轮换作业、恰当添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作者的歇息时刻和减轻劳作强度、削减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方法: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候主管部分所属气候台站当日发布的预告气温,调整作业时刻,但因抢险救灾、人身产业安全和大众利益需求紧迫处理的在外。
1.一般高温气候,用人单位应当采纳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劳作者接连作业时刻,而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作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气候防暑降温作业,拟定并履行防暑降温方法,保证防暑降温设备、器件正常运转。
2.中度高温气候,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作者室外露天作业时刻应依照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则履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出产工艺要求有必要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刻,并采纳防暑降温方法。
3.强度高温气候,应当中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出产工艺要求有必要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刻,并采纳防暑降温方法。
(二)在高温气候降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气候作业的劳作者进行健康查看,或许根据劳作者作业健康监护档案记载状况,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作者,调整作业岗位。作业健康查看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气候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气候中止作业、缩短作业时刻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下降劳作者薪酬。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供应契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催促和辅导劳作者正确运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作者进行上岗前作业卫生训练和在岗期间的定时作业卫生训练,遍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作业卫生常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气候作业的劳作者供应满足的、契合卫生规范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代替供应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作业环境树立歇息场所。歇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坚持通风杰出或许配有电扇、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气候作业的劳作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状况,装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六条劳作者呈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当即采纳救助方法,使其敏捷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歇息,供应防暑降温饮料,并采纳必要的对症处理方法;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医治。
第十七条劳作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气候作息时刻或许对有关作业地址、作业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八条工会安排代表劳作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气候劳作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相等洽谈,签定集体合同或许高温作业和高温气候劳作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九条劳作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用岗位补贴。发放方法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履行。
用人单位安排劳作者在35℃以上高温气候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纳有用方法将作业场所温度下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作者发放高温补贴。企业和个别经济安排等用人单位高温补贴归入薪酬总额,事业单位高温补贴列入福利费开销。
(一)高温补贴发放规范。
高温气候露天作业的高温补贴发放规范:一般高温气候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规范发放;中度高温气候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规范发放;强度高温气候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规范发放。
高温气候期间,室内作业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规范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规范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规范发放。劳作者现已依法享用高温作业岗位补贴的在外。
高温补贴的发放规范,用人单位和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好,也能够在用人单位规章准则中经民主程序洽谈确认,但不得低于本方法规则的规范。各作业(范畴)对高温补贴、高温岗位补贴有专门规则,且发放规范高于本方法规则的,按作业(范畴)的规则履行。
(二)高温补贴发放方法。劳作者的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照约好的薪酬付出周期和期限足额付出;没有约好的,每月付出一次,于次月与劳作者薪酬同时付出。发放高温补贴应当做好发放记载。
第二十条承当作业性中暑确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市卫生行政部分同意。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分担任安排展开防暑降温的科普宣扬和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作业。
第二十一条劳作者因高温作业或许高温气候作业引起中暑,经确诊为作业病的,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工会安排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气候劳作保护方法实施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安排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安排应当提请有关部分依法处理,并对处理成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违背本方法规则,修改高温气候实时气候信息或预警预告信息的,由气候主管部分根据《重庆市气候法令》有关规则处分。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背作业病防治与安全出产法令、行政法规,损害劳作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根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许中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追查用人单位及其担任人的相应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背国家劳作保证法令、行政法规有关作业时刻、薪酬和补贴规则,损害劳作者劳作保证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参照本方法履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办理的人员不适用本方法。
第二十七条本方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