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案例解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22:32正当防卫和紧迫避险是扫除违法的两种状况,尽管它们都对外造成了损害,但都不是违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两个知识点能够说是每年的必考考点,并且往往与事例结合,所以咱们应该高度重视。考研教育网本期法硕专题就与咱们讨论这两个考点,期望能协助各位考生的温习,也期望咱们到考研教育网法硕论坛与斑竹“墨一非”讨论!
咱们首先看一个事例:
李某,男。某晚,李某见两男人正凌辱他的女友,即上前阻止。其间一男殴伤李某,李某被逼还手。此刻,便衣差人黄某路过,见状捉住李的膀子,但黄未标明其身份。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辅佐,便拔刀刺伤黄某后逃跑。
问:李某行为怎么确定?
剖析:
李某的行为应以成心损伤罪论处。
李某一开端被逼与进犯他的男人打架的行为,能够确定为正当防卫。
李某冲击差人黄某的行为是设想防卫。所谓设想防卫是指,事实上不存在不法损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损害而对臆想中的损害者进行防卫。关于设想防卫应依据片面上有无过错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本案中,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辅佐,因此采取了损害行为。实际上,这种损害是不存在的,李某归于设想防卫。这种状况下要判别李某是否有过错和成心,依据案情能够看到,黄某仅仅捉住了李的膀子,是一种正常的阻止行为,而李拔刀伤人就显然是成心损伤了。
李某损伤黄某的行为是成心的,但李某无法认识到黄某的差人身份,片面上也没有波折执行公事的成心,因此不能确定为波折公事罪,只能确定为成心损伤罪。
咱们能够再看一个实在的事例,以加深对此点的了解:
2004年8月1日晚10时40分,黄某驾驭一辆浅绿色捷达出租车,在长沙家居建材区邻近开车撞向不久前掠夺自己的劫匪,导致其间一名劫匪当场失血性休克逝世。当日司机黄某被捕获,9月9日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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