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单的作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5:33外运空运航单是进行航空货品运送必不行少的单据,是一种运送合同,不行转让(NON- NEGOTIABLE)。 它不同于海运提单,它并不代表所邮寄货品的所有权。航空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授权的找理人出具的,航空货品运送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单据。外运(一)承运合同 外运(一)航空运单一旦签发,即成为签署承运合同的一个书面依据。承运合同必须由发货外运人或其署理与承运人或其署理签署后方能收效。假如署理既是承运人的署理又是发货外运人的署理,就要在运单上签署两次。外运(二)接纳货品的证明 外运(一)当发货人将货品邮寄后,承运人或其署理将榜首分航空运单正本(Orginial-for外运the shipper)交给发货人(即邮寄人),作为接纳货品的证明。 外运(三)运费帐单 外运(一)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由于它别离记载着归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外运担的费用和归于署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分正本(Originial-for the 外运issuingCarrier)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外运(四)收货人核收货品的依据 外运(一)第三份运单正本注明“Original-for the consignee”,由航空公司随机交给收外运货人,收货人据此核收货品。 外运(五)报关凭据 外运(一)在航空货品抵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根本单据。外运(六)稳妥证书 外运(一)假如承运人稳妥而发货人又要求承运人代为稳妥,那么航空运单即可用来作稳妥证外运(七)承运人内部处理事务的依据外运(一)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在处理该运单项下货品的发货、转运、交给的依据。承运人依据外运运单的上所记载的内容处理这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