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否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1:04
在著作权侵权胶葛诉讼或许处理实践中,一些被控侵权人或许被告的产品包装或许外观上含有与别人著作相同或许近似的形状或许图画,但其以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对立著作权侵权胶葛处理或许诉讼。这就触及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抵触问题。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抵触,从权力发生的先后而言,则包含两种状况,一是外观设专利权发生在先,著作权发生在后;二是著作权发生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后。
假如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先,著作权发生在后,需求处理的问题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著作权的行为,而是著作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或许著作权的问题。假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后,著作权发生在先,则需求处理专利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著作权的问题。
无论是何种权力发生在先,从成因上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抵触能够分为“真抵触”和“假抵触”两类。前者是指由于偶然而构成的外观设计与美术著作相同或许近似,后者则是由于其间一方抄袭、摹仿另一方而构成外观设计与美术著作相同或许近似。
关于因偶然而构成抵触的状况下,一项外观设计往往一起构成一件美术著作,所以,在请求外观设计专利曾经,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就对该外观设计的形状或许图画已依法取得了一项著作权。也就是说,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一起遭到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两层维护。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抵触,从权力发生的先后而言,则包含两种状况,一是外观设专利权发生在先,著作权发生在后;二是著作权发生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后。
假如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先,著作权发生在后,需求处理的问题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著作权的行为,而是著作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或许著作权的问题。假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在后,著作权发生在先,则需求处理专利权人的行为是否侵略著作权的问题。
无论是何种权力发生在先,从成因上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抵触能够分为“真抵触”和“假抵触”两类。前者是指由于偶然而构成的外观设计与美术著作相同或许近似,后者则是由于其间一方抄袭、摹仿另一方而构成外观设计与美术著作相同或许近似。
关于因偶然而构成抵触的状况下,一项外观设计往往一起构成一件美术著作,所以,在请求外观设计专利曾经,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就对该外观设计的形状或许图画已依法取得了一项著作权。也就是说,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一起遭到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两层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