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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退休年龄的争议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15:31

关于承认退休年纪的争议应怎么处理?
这类争议的标的往往是企业处理员工退休是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仍是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裁定委员会应当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员工退休年纪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和《关于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确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的规则进行裁定.其规则是:在启用身份证曾经,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员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关于履行上述规则有疑议的具体情况,应由用人单位会同员工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挂号机关进行查验核实,依照员工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同意确定的出生日期作为核算年纪和户口挂号的根据,查验资料归入自己档案。关于需求更改身份证的,应由户口挂号机关按有关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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