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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抵押物折抵借款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3:16
一般来说在需求进行典当获得告贷的话,这种状况都是要到银行提出自己的请求的,假如到时分自己没有办法归还告贷,这个时分可不能够用典当物来赔偿?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用典当物折抵告贷是否有用
案子简介:原、被告签定告贷合同及典当合同,两边约好到期不能归还,以典当物赔偿银行告贷。
2000年6月,某商城与银行签定了三份告贷合同,约好某商城向银行告贷合计4500万元。合同签定后,两边办理了公证。之后银行先后放款合计4500万元,但为保证三份告贷合同得以实行,两边签定典当合同,约好将商城名下房产进行典当,担保规模为告贷合同本息。一起约好在银行告贷到期后,若告贷人不能及时归还银行告贷,愿将典当物移交给银行并承受强制执行。该《典当合同》办理了公证及房产典当登记手续。
(事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154号)
裁判成果:典当合同约好的未能清偿告贷,用典当物折抵告贷的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能。
我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则,典当合同两边关于典当物在实行期届满未能清偿债款的,所有权搬运给债款人的约好是无效的,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典当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能。故本案《典当合同》第20条中关于典当物所有权搬运的约好因违背法令制止性规则,应属无效。其他内容系当事人实在意思表明,应为合法有用。
律师说法:流押条款的效能问题以及是否对典当合同的效能产生影响。
在上述案子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典当合同约好的未能清偿告贷,用典当物折抵告贷的内容是否有用的问题。我国法令规则典当权,其意图在于保证债款人的债款能够得以顺畅的完成,在现实生活中,典当权也许多使用。但是典当权的收效需求契合必定的条件,即动产典当自典当合同收效时收效,不动产典当自登记时收效。而流押条款是指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关于债款人届期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或典当权人有权直接获得典当产业所有权的约好。流押条款能够说是债款完成最便当的方法,即你不还钱,东西便是我的。但是许多时分债款人往往就使用这一点,以本身存在的优势位置加之债款人火烧眉毛的需求,危害债款人的合法权益。其意图不单单是为了保证债款得以完成,债款人往往是想经过债款人火烧眉毛的心态迫使其抛弃自己的利益,从而使自己获得更多的优点,这也是法令屡禁不止的原因。在本案中,银行与该商城所缔结的典当合同其中就包含了流押内容,即约好“在银行告贷到期后,若告贷人不能及时归还银行告贷,愿将典当物移交给银行并承受强制执行”,这一约好显着损害了债款人商城的利益,应当为法令所制止。但担保法司法解释一起规则,尽管约好告贷到期未还,典当物折抵告贷的内容无效,但并不影响典当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能。因而,典当合同内容有用,而银行不能经过此种方法获得房产所有权,只能经过揭露拍卖竞价等方法,将上述房产转化为资金,归还银行债款。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自己欠了钱的话,一般状况是需求自己依照合同中的内容来确认金额的,不能够用典当物来进行归还,这种状况到人民法院去也不会遭到支撑,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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