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案件时有哪些违法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15:41
侦办案子也便是运用和相关部分的职权对一些案子进行侦办,这种行为在处理处理各类案子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不行短少的。那么,侦办案子存在哪些违法行为?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案情回忆:检察院直接侦办偷税案子
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司理。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穿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现实。检察院经查询后,以为该公司确有偷税现实,依法应追查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同意对该公司立案侦办。1998年7月2日检察院同意拘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办人员将其拘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延聘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检察院提出需交纳5万元确保金,并供给确保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交纳了5万元的确保金,而且供给了确保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办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住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
法院判定:终审判定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经法庭审理,以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检察院以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给履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以为一审法院确定现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决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
律师说法:侦办案子时有哪些违法行为
(1)检察院关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子的立案侦办违反了有关规则。《六机关规则》第l条规则:关于涉税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因而检察院做法是过错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则,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的同意或许人民法院的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因而,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此案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立案侦办,需求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而非同意拘捕。
(3)检察院要求一起供给5万元确保金和确保人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给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六机关规则》第21条清晰了不能要求一起供给确保人和交纳确保金。题中检察院要求一起供给5万元确保金和确保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则。
(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没有作出收效的判定就将该冻住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解说。
(5)检察院没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定、裁决的抗诉,应当 (通过对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而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而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题中检察院没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6)人民检察院收取确保金是过错的,应当由履行机关即公安机关一致收取后办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侦办案子一般来说或许存在的违法行为有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没有作出收效的判定就将该冻住存款上缴国库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案情回忆:检察院直接侦办偷税案子
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司理。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穿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现实。检察院经查询后,以为该公司确有偷税现实,依法应追查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同意对该公司立案侦办。1998年7月2日检察院同意拘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办人员将其拘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延聘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检察院提出需交纳5万元确保金,并供给确保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交纳了5万元的确保金,而且供给了确保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办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住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
法院判定:终审判定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经法庭审理,以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检察院以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给履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以为一审法院确定现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决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
律师说法:侦办案子时有哪些违法行为
(1)检察院关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子的立案侦办违反了有关规则。《六机关规则》第l条规则:关于涉税案子由公安机关统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因而检察院做法是过错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则,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的同意或许人民法院的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因而,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此案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立案侦办,需求拘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而非同意拘捕。
(3)检察院要求一起供给5万元确保金和确保人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给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六机关规则》第21条清晰了不能要求一起供给确保人和交纳确保金。题中检察院要求一起供给5万元确保金和确保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则。
(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没有作出收效的判定就将该冻住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解说。
(5)检察院没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定、裁决的抗诉,应当 (通过对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而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而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题中检察院没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6)人民检察院收取确保金是过错的,应当由履行机关即公安机关一致收取后办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侦办案子一般来说或许存在的违法行为有检察人员直接拘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没有作出收效的判定就将该冻住存款上缴国库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