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16:42申领条件
赋闲员工应一起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够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作年纪之内具有劳作能力;
3、在特区接连作业一年以上;
4、赋闲后依照规则进行挂号并有求职意向。
5、原作业单位交纳了赋闲稳妥费。
2013年之后申领条件改变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收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交纳赋闲稳妥费满1年
3、非“自愿赋闲”、并办理了赋闲挂号的员工,
契合以上新增条件的,能够按月收取赋闲稳妥金。
2013年:赋闲稳妥金规范为本市月最低工资规范的80%,依照我市现在的最低工资规范1500元/月核算(2013年3月1日前),为120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收取期限添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越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收取期限添加1个月。每次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越24个月。比方一名赋闲员工缴费满4年,依照现在的最低工资规范1500元/月核算,共可收取4800元(1500元×80%×4)赋闲稳妥金;假如一名赋闲员工缴费满5年,共可收取7200元(1500元×80%×6)赋闲稳妥金。
深圳市赋闲稳妥金2014年2月1日上调为1446.4元/月
深圳最低工资规范从本来的每月1600元进步至1808元。赋闲稳妥金规范为本市月最低工资规范的80%,依照新核算基数1808元核算,赋闲人员每月可收取1446.4元赋闲稳妥金,比曾经的1280元进步了166元。
温馨提示:假如劳作者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到市劳作保证监察部门进行告发,或就近到所在地的区、大街劳作监察部门告发,也可拨打我市告发劳作违法行为热线电话12333,违规企业将受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