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04:30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引又称工伤补偿规范,是指工伤员工、工亡员工亲属依法应当享用的补偿项目和规范。未参与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
医疗费
1、要求: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补白:用人单位没有参与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安排医治。
住院膳食补助费
1、规范: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补白:单位没有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参阅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膳食补助金规范。
交通费、食宿费
1、规范: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
2、要求:医疗安排出具确诊证明,经办安排赞同,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恢复医治费
1、规范: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补白:依当地规则,恢复医治需经办安排安排专家鉴定。
辅佐用具费
1、规范:各省、直辖市工伤辅佐用具限额规范。
2、要求:因日常日子或许工作需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装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装备轮椅等辅佐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罢工留薪
1、规范: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出。
2、要求:罢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越12个月;伤情严峻或许状况特别,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不得超越12个月。工伤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仍需医治的,持续享用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补白:罢工留薪期依据医疗安排的确诊证明和各地的罢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承认,但承认的部分和程序,依当地规则。
护理费
1、规范:(1)罢工留薪期内需求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担任。(2)鉴定伤残后需求护理的,彻底日子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大部分日子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40%;部分日子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0%;
2、要求:日子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工伤员工按月享用。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