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4:14()农银权质字()第号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下称债款人)与质权人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实在实行,保证债款人债款的完成,出质人愿意为债款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构成的债款供给质押担保。依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令、法规,经两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款品种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款品种及数额相同,主债款品种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规模
质押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合同项下的债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危害补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力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完成债款的悉数费用。
第三条 权力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赞同以自己一切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力________(详见权力质押清单)作权力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平等法令效能。
2.上述质押权力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质押权力的终究价值以质权完成时实践处理质押权力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 质权的效能
质权的效能及于质押权力的从权力和孳息。
第五条 权力凭据的移送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权力凭据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质人交给质权人。质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质押挂号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及时将相关挂号证明资料正本移送质权人保管。
3.未经质权人书面赞同,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力转让、赠予或许可别人运用。经质权人赞同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运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归还主合同项下债款,或向两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权力凭据。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形成权力凭据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补偿职责。债款人归还主 合同项下悉数债款的,或许出质人提早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悉数债款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凭据。
5.质押权力价值有显着削减足以影响质权人完成质权的,出质人应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供给的,质权人能够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力,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归还主合同项下债款,或向两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六条 费用的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