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立案有区域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02:38
刑事违法在日常日子中是十分多的,发作刑事违法的时分,就需求由司法机关立案,对案子进行侦办追查违法娣人的刑事责任,刑事案子立案是有统辖权规则的,那么刑事立案有区域约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刑事立案有没有区域约束
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则,公安机关对刑事案子的立案是有区域约束的,一般是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统辖。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第十五条 刑事案子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统辖。假如由违法嫌疑人寓居地的公安机关统辖更为适合的,能够由违法嫌疑人寓居地的公安机关统辖。
违法地包含违法行为发作地和违法成果发作地。违法行为发作地,包含违法行为的施行地以及准备地、开端地、途经地、完毕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址;违法行为有接连、持续或许持续状况的,违法行为接连、持续或许持续施行的当地都归于违法行为发作地。违法成果发作地,包含违法目标被损害地、违法所得的实践获得地、躲藏地、搬运地、使用地、出售地。
寓居地包含户籍所在地、常常寓居地。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户籍所在地最终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
法令、司法解释或许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违法案子的统辖作出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刑事立案有没有区域约束”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则,公安机关对刑事案子的立案是有区域约束的,一般是由违法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统辖。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