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书面证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3:36德阳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是什么?
告贷人有必要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并在“中心”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告贷人须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的缴存人;足额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购买或缔造自住住宅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30%;申请人、告贷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爱人;有安稳的经济收入,信誉杰出,有如期归还告贷的才能;有“中心”认可的财物作典当或质押,或有满足代偿才能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确保人; “中心”要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告贷人应向“德阳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给以下书面证明资料:
具有法律效力的自己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自己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固定经济收入和归还告贷本息才能的书面证明;购买或缔造自住住宅的合同或协议;购买或缔造自住住宅的交款证明;典当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评价证明;供给确保的,有确保人出具的赞同供给确保的书面许诺及确保人的资信证明;“中心”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