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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交付赡养费的权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22:06
生活费
《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15条规则,“奉养人不实行奉养职责,老年人有要求奉养人交给生活费的权力。”
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职责,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职责。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安慰是奉养职责的具体内容。付出不低于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生活费,是经济上供养的一种方式。
因而,奉养人不实行奉养职责,老年人有要求奉养的权力,也有要求奉养人付出生活费的权力。老年人上述要求能够经过三种途径去完成。
(1)有权要求奉养人所在单位出头调停,对不实行奉养职责的奉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由当地政府担任民事调停的部分即调停委员会调停处理。
(3)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能够依法裁决先予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追查奉养人的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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