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行渣华有限公司申请确认提单仲裁条款无效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09:22恳求人:铁行渣华有限公司(P&O NEDLLOYD LIMITED)
恳求人:铁行渣华(香港)有限公司(P&O NEDLLOYD (HK) LIMITED)
被恳求人:华兴海运(我国)有限公司(WAH HING SEAFREIGHT (CHINA) CO. , LIMITED)
「案情简介」
一、详细案情
1998年5月,恳求人铁行渣华有限公司向被恳求人邮寄10个集装箱的货品,装于“Guang Bin Ji 74”轮由香港运到广东云浮六都,被恳求人于5月16日在香港签发提单,提单号为74/9805LD02.该提单反面条款第2条内容为 :“一切因而提单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决。”本案当事人过后没有缔结关于裁决的补充协议,承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确定本案所涉裁决协议的效能。
二、两边争议的首要焦点
(一)恳求人的诉讼恳求恳求人诉称:提单反面条款第2条既约好了法院统辖,又约好了裁决,两种约好彼此排挤,该条款约好的争议统辖不承认,恳求裁决的意思标明不清晰,也未约好裁决委员会。该条款短少我国裁决法第16条所规则的裁决协议应当具有的构成要素,故恳求法院裁决承认上述裁决条款无效。
(二)被恳求人的辩论定见被恳求人辩称:本案提单反面条款第2条作为司法统辖条款是有用的,被恳求人反恳求法院裁决该条款中关于法令适用和司法统辖部分有用。
「律师代理词」
一、恳求人律师的代理词
恳求人的托付代理人,广州中诚律师事务所林一华、刘磊律师以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决法》第16条的规则,裁决协议应当具有以下内容:(1)恳求裁决的意思标明;(2)裁决事项;(3)选定的裁决委员会。该规则中“应当”一词标明所列的内容是一个有用裁决协议的构成要素,短少任何一项都会影响裁决协议的效能。2、上述提单条款既约好了法院统辖,又约好了裁决,而法院统辖与提交裁决又是彼此排挤的统辖权约好。因而,该条款规则的有关争议的统辖权不承认,恳求裁决的意思标明也不清晰。3、上述提单条款仅规则“在我国裁决”,未约好“选定的裁决委员会”。上述提单条款短少裁决法第16条所规则的裁决协议应当具有的构成要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决法》第20条的规则,当事人对裁决协议的效能有贰言的,能够恳求裁决委员会或许恳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特恳求法院裁决上述条款作为裁决条款无效。
二、被恳求人律师的代理词
被恳求人的托付代理人,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钟惠华、陈荣奋律师以为:本案提单反面条款第2条作为司法统辖条款是有用的。理由如下:1、该条款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清晰了法令适用问题,即一切因而提单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其二,清晰了司法统辖问题,即一切因而提单发生的争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组织统辖。该条款所表达的这两个方面的意义是清晰的,也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的规则,因而是有用的。2、该条款既约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又约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假如两边过后未有达到清晰的裁决协议,则依据该条款,有关争议不能由裁决组织裁决,而只能由法院统辖。因而,对因该提单发生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裁决组织无统辖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则享有统辖权。3、该条款并不是一个简略的裁决条款,而是一个法令适用及司法统辖条款。即便该条款中有关裁决的约好部分无效,亦并不影响整个条款的效能,即这个条款关于“一切因而提单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这部分内容仍然是有用的。根据上述各点,被恳求人反恳求法院裁决该提单反面条款第2条中关于法令适用和司法统辖部分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