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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开发商不给房产证的问题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21:51

近来有网友反映说,2013年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住宅,房子现已交给。合同约好:对方在商品房交给一年内处理产权证,但至今停止,不知什么原因,开发商迟迟不给处理产权证。他问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在商品房生意中,像该网友这样入住今后,开发商不给或延迟处理产权证的状况不少,那么业主遇到这类状况后,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业内人士表明,业主能够先了解一下状况,此房为什么办不下证?
假如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他项权,如典当权以及违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则导致无法处理产权证,业主能够申述免除合同,要求补偿丢失。
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规则,出卖人缔结商品房生意合同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买受人能够恳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补偿丢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一)成心隐秘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的现实或许供给虚伪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
(二)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
(三)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许为拆迁补偿安顿房的现实。假如能够处理,而对方延迟不办,业主则能够申述要求处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建议违约职责,补偿丢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释第十八条规则,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好外,出卖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商品房生意合同约好的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或许丢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够依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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