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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一览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00:30

缴费基数
养老稳妥
医疗稳妥
赋闲稳妥
生育稳妥
工伤
稳妥
公积金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各7%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
3022-15108(注1)
21%
8%
11%
2%
1.5%
0.5%
1.0%
0.5%
个体工商户
21%
8%
11%
2%
1.5%
0.5%
1.0%
0.5%
10%-24%
灵敏工作人员
29%
13%
……
……
0.5%
(注2)
非正规工作劳作安排
29%
13%
2.0%
1.0%
0.5%
外来农业户籍
3022-15108
21%
8%
11%
2%
1.5%
0.5%
1.0%
0.5%
2770(注3)
6%(注3)
1%(注3)
……
……
……
原小乡镇
3022-15108
21%(注4)
8%(注4)
11%(注4)
2%(注4)
1.5%
0.5%
1.0%
0.5%
赋闲人员
3022(注5)
……
13%(注5)
……
……
……
注1:单位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认。
注2:依照《上海市工伤稳妥实施办法》的规则,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交纳工伤稳妥费并享用相应的工伤稳妥待遇。
注3:非乡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则在本规范履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乡镇员工社会稳妥的规则参保缴费。
注4:原参与小乡镇社会稳妥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则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份额在本规范履行期内按本市乡镇员工社会稳妥相关规则履行。
注5: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所需费用由赋闲稳妥基金付出,个人不交纳。
本规范履行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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