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2:36
交通运送部关于批改《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规则》的决议,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交通运送部决议对《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规则》(交通运送部令2011年第13号)作如下批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包含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和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等。”
二、将第六条批改为:“交通运送部担任辅导全国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作业。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担任辅导本行政区域内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作业。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许县级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或许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称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担任详细实施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批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租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安全运营等具有遍及标准要求的常识测验。”
添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当地租借汽车政策法规、运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常识测验。
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当地租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标准要求的常识测验。设区的市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能够依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认其他考试内容。”
四、将第八条批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施全国一致考试纲要。全国公共科目考试纲要、考试题库由交通运送部担任编制。
区域科目考试纲要和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担任编制。
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依照交通运送部编制的考试作业标准和程序安排实施。鼓舞推行运用信息化方法和手法安排实施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考试。”
五、将第九条中的“拟从事租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驭员”中的“驾驭员”删去。
六、将第十条批改为:“请求参与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考试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驭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驭阅历;
(二)无交通肇事违法、风险驾驭违法记载,无吸毒记载,无饮酒后驾驭记载,最近接连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载;
(三)无暴力违法记载;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条件。”
七、将第十一条批改为:“请求参与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考试的,应当供给契合第十条规则的证明或许许诺资料:
(一)机动车驾驭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违法、风险驾驭违法记载,无吸毒记载,无饮酒后驾驭记载,最近接连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载的资料;
(三)无暴力违法记载的资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资料。”
八、将第十四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发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核发《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证》、向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核发《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证》(《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证》和《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证》以下总称从业资历证)。
从业资历证款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从业人员从业资历证》款式。
鼓舞推行运用从业资历电子证件。选用电子证件的,应当包含证件款式所确认的相关信息。”
九、将第十八条批改为:“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请求从业资历注册或许接连注册的,应当填写《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注册登记表》(款式见附件2),持其从业资历证及与租借汽车运营者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许运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请求注册。
个别巡游租借汽车运营者自己驾驭租借汽车从事运营活动的,持其从业资历证及车辆运营证请求注册。”
十、将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的“租借汽车驾驭员”批改为“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将第二十二条中的“聘任协议或许运营合同”批改为“或许运营合同”。
在第二十二条后添加一条:“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的注册,经过租借汽车运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报备完结,报备信息包含驾驭员从业资历证信息、与租借汽车运营者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许协议等。
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与租借汽车运营者免除劳动合同或许协议的,经过租借汽车运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报备完结刊出。”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则完结持续教育。
获得从业资历证超越3年未请求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结不少于27学时的持续教育。”
十二、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十三、将第二十六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持续教育由租借汽车运营者安排实施。”
十四、将第二十七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完结持续教育后,应当由租借汽车运营者向所在地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报备,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在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证中予以记载。”
十五、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的“租借汽车企业和持续教育组织”批改为“租借汽车运营者”。
十六、将第四十条第(二)项批改为:“(二)有交通肇事违法、风险驾驭违法记载,有吸毒记载,有饮酒后驾驭记载,有暴力违法记载,最近接连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载”。
十七、将第四十一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恪守国家对驾驭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历规则,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租借汽车驾驭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途中甩客或许成心绕道行进;
(二)不依照规则带着路途运送证、从业资历证;
(三)不依照规则运用租借汽车相关设备;
(四)不依照规则运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契合要求;
(五)未经乘客赞同搭载其他乘客;
(六)不依照规则出具相应车费收据;
(七)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违背规则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八)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拒载,或许未经约车人或乘客赞同、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许诺抵达约好地址供给预定服务;
(九)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不依照规则运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许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违规收费;
(十)对告发、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许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点评的乘客实施报复。
租借汽车驾驭员有本条前款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持续教育;情节严重的,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十八、将第四十二条中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批改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十九、将第四十三条批改为:“租借汽车驾驭员违背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则的,由县级以上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在第四十三条后添加一条:“违背本规则,聘任未获得从业资历证的人员,驾驭租借汽车从事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在第四十五条后添加一条:“当地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租借汽车驾驭员违法行为需求承当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则有不同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十二、将第四十六条批改为:“本规则实施前依法获得的从业资历证持续有用。可在原证件有用期届满前请求接连注册时请求换发新的从业资历证,并按规则进行注册。
其他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的从业资历参照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履行。”
二十三、将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中的“路途运送办理组织”、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的“市、县级路途运送办理组织”一致批改为“租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
二十四、将附件1中“资料清单”栏内的“请求资料清单”的内容批改为:“机动车驾驭证及复印件;无交通肇事违法、风险驾驭违法记载,无吸毒记载,无饮酒后驾驭记载,最近接连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载的资料;无暴力违法记载的资料;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其他规则的资料;近期1寸彩色照片。”“许诺”栏后添加“请求类别”栏,内容为:“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驭员”。将附件2称号批改为“巡游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注册登记表”,并将表中“资料清单”栏内的“聘任协议或许运营合同”批改为“或许运营合同”。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议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租借汽车驾驭员从业资历办理规则》依据本决议作相应批改,从头发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