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积金新政首套房首付的最新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1:274月3日,浙江省住宅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音讯称,即日起决议对公积金借款、租房提款等方针进行调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公积金新政首套房首付的最新状况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详细而言,从4月3日起,借款方针方面,放宽借款请求条件,由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一起,进步最高借款额度,员工及爱人一起请求借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进步到100万元;下降借款首付份额,首套一般自住宅最低首付款份额为20%,对具有一套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借款,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房的,最低首付份额为30%。
除此以外,浙江省直住宅公积金中心一起决议,从本年11月1日起,试行存贷挂钩机制,员工个人借款额度按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核算确认。其间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缴存员工请求借款时近12个月的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缺乏12个月的按实践月数核算。
据了解,近期包含广州(楼盘)、济南(楼盘)、青海、青岛(楼盘)、上海(楼盘)、大连(楼盘)、深圳(楼盘)等城市均对公积金方针做出相应调整。
其间,4月3日下午,深圳住宅公积金中心宣告,自4月7日起,该市住宅公积金借款首套房首付份额最低20%;二套房首付份额最低30%。不过,若借款归于“公积金 商业”借款组合,买房首付份额还需一起契合商贷的首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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