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21:45在姑苏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出资购买二手房的,可请求公积金告贷。员工自己与爱人、爸爸妈妈(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一起出资购买住宅的,可一起请求一笔公积金告贷。
告贷请求人的爱人、其他住宅一起买受人及其爱人应当作为一起告贷请求人。一起,在姑苏工业园区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在上海市缴存住宅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姑苏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区域员工,可作为告贷请求人或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一起告贷请求人。告贷请求人或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一起告贷请求人,在姑苏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告贷记载,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告贷记载。
告贷请求人和一起告贷请求人请求公积金告贷时,应当一起契合下列条件:
(1)告贷请求人和参加核算可贷额度的一起告贷请求人,在请求之日前接连如期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请求时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况;
(2)无公积金告贷余额;
(3)初次或第2次处理公积金告贷;
(4)购买姑苏市范围内的自住住宅,包含一般住宅、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宅的首付款不低于住宅总价(包含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宅总价的阁楼价款、精装修金额)的30%;
(6)可以执行告贷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