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举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19:20例: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进中发生相撞。甲厂车辆丢失5000元,车上货品丢失10000元,乙厂车辆丢失4000元,车上货品丢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决甲厂车负首要职责,承当经济丢失70%,为16800元;乙厂车负非必须职责,承当经济丢失30%,为7200元。其赔款核算是这样的:
甲厂应承当经济丢失=(甲厂车损5000元 乙厂车损4000元 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 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16800元
乙厂应承当经济丢失=(甲厂车损5000元 乙厂车损4000元 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 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30%=7200元
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丢失险(按新车置办价确认稳妥金额)和第三者职责险,因为第三者职责险不担任本车上货品的丢失,所以,稳妥人的赔款核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赔款核算不一样,其赔款核算如下:
甲厂自傲车损=甲厂车损5000元×70%=3500元
甲厂应赔乙厂=(乙厂车损4000元 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6300元
稳妥人担任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职责赔款为:
(甲厂自傲车损3500元 甲厂应赔乙厂6300元)×(1-免赔率15%)=8330元
乙厂自傲车损=乙厂车损4000元×30%=1200元
乙厂应赔甲厂=(甲厂车损5000元 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30%=4500元
稳妥人担任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职责赔款为:(乙厂自傲车损1200元 乙厂应赔甲厂4500元)×(1-免赔率5%)=5145元
这样,此案甲厂应承当经济丢失16800元,得到稳妥人赔款8330元;乙厂应承当经济丢失7200元,得到稳妥人赔款5145元。这儿的差额部分即稳妥合同规定不赔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