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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由谁决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00:27
跟着我国法制系统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针对社会上随时在发作的各式各样的新情况和新案情法令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处置方法和应对手法,而刑事拘留便是其间的比较常见却很重要的一种,那么刑事拘留由谁决议?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刑事拘留一般由谁决议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违法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批捕的时刻能够延伸1日至4日。
相关法令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61条 拘留的目标应当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
⑴ 在准备违法、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 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
⑶ 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
⑷ 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
⑸ 有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
⑹ 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 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重嫌疑的。
实际上能够看到,关于刑事拘留的决议一般应该通过检察机关的同意,而至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议是归于公安机关自己的责任,仅仅做出的决议是否能取得同意,需求看检察机关而假如被刑事拘留的建议请及时咨询律师。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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