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条离婚后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22:42
成婚期间,老公侯先生向妻子告贷10万元用于开支,可没过多久两人闹起离婚,并约好侯先生偿还欠款,但前夫却迟迟不肯实行。陈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日前,徐汇法院对这起离婚后产业胶葛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侯先生给付前妻陈女士10万元。2006年8月7日,侯先生向陈女士告贷1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并出具一份借单。2007年,两边缔结自愿离婚协议,协议中写明,男方欠女方债款10万元整,以男方写给女方的欠据为证。嗣后,侯先生一向未予偿还。侯先生辩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业混淆,两边收入均为一起收入,即便借单存在,也不能证明告贷现实已实践发作。且借单和离婚协议均是前妻以不法手法钳制所为,并非自己的原意。法院审理以为,侯先生以为离婚协议系被钳制书写,未供给充沛依据予以证明,其供给的证人证词也不足以证明其建议。其次,离婚挂号需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挂号机关处理,难以承认侯先生在陈女士钳制下达到自愿离婚协议书的状况,因而对侯先生的该项辩解不予采信。解析:婚内借单离婚后是否有用?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令问题,许多离婚当事人常常为此发作胶葛。鉴于新婚姻法规则对个人产业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刻长短而发作变化,婚内借单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用依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依据。出具借单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景象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当晦气法令结果。为此, 提示大众,不要随意因爱情或许其他非实在债款原因向爱人出具借单或许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