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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商标人有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4:43
在现实生活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形成的侵权行为是十分多的,例如产品发作爆炸,对产品运用人形成人身危害的状况是常常发作的,产品侵权就需求承当相应的职责,那么侵权人补偿后稳妥还赔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产品侵权商标人有没有职责
根据侵权职责法的规则,产品侵权的由生产者或许销售者承当补偿的职责,假如商标人是生产者或许销售者的,就需求承当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别人危害的,生产者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差错使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别人危害的,销售者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点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点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的,被侵权人能够向产品的生产者恳求补偿,也能够向产品的销售者恳求补偿。
产品缺点由生产者形成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差错使产品存在缺点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产品侵权商标人有没有职责”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侵权职责法的规则,产品侵权的由生产者或许销售者承当补偿的职责,假如商标人是生产者或许销售者的,就需求承当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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