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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2:45
事例详解房产典当问题
房子和土地一起典当的规则,仅仅为了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子一切权分归于不同的权力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典当权的效能。在因完成典当权而拍卖典当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子一切权时,房子一切权和土地使用权能够一同拍卖,可是,典当权的效能不能及于未约好的部分,典当权人对未约好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在建修建能作为典当物吗?
典型事例:某公司为了开发一个项目,急需一笔资金。他们决议把另一处正在缔造的办公楼作为典当物,向银行请求告贷。银行通过实地考察看到该修建没有竣工,迟迟没有赞同。那么,正在缔造的修建能够典当吗?
事例解析:人们往往有一种习惯性思想,以为正在缔造的修建物,因为权力归属没有确认或许修建物没有成型,不能作为典当物供给担保,这种思想方法恰恰捆绑了这些修建有用地发挥潜在效果。
依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则,在建工程是契合典当物条件的,所以说只要是典当人有处置权的在建工程就能典当。在建工程作典当有必要契合三个条件:榜首,典当建立的意图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持续缔造的资金,而且只能向银行告贷;第二,典当人取得合法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而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财物一起典当;第三,在建工程作典当有必要处理典当挂号,挂号是在建工程典当权建立的必备条件,不挂号典当权就没有建立,债务人就不能取得典当权。
就本案来看,该公司用正在缔造的办公楼作为典当物是能够的,但需求留意的是,银行在给该公司告贷之前一定要查询清楚上述三个条件是否契合。
适用条款:《物权法》榜首百八十条:债款人或许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产业能够典当:(一)修建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缔造用地使用权;(三)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四)出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缔造的修建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令、行政法规未制止典当的其他产业。典当人能够将前款所列产业一起典当。榜首百八十七条:以本法榜首百八十条榜首款榜首项至第三项规则的产业或许第五项规则的正在缔造的修建物典当的,应当处理典当挂号。典当权自挂号时建立。
共有产业一部分可典当吗?
典型事例:韩女士的爸爸妈妈相继逝世,因为并未立下遗言,留下的一套房子便归韩女士和妹妹共有。二人也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了房产共有证。后来韩女士经商把房产中归于自己的部分典当给银行,并取得了10万元告贷。合同到期后,韩女士并没有归还告贷,银行请求要拍卖她的房产。韩女士的妹妹却以为,房子是归于二人的共有产业,在未通过她赞同的状况下,典当行为无效。
事例解析:像房子、轿车等都是一个完好的个别,不能像切西瓜相同一刀两半。一套住所不行能在中心砌一堵墙而一分为二。依据《物权法》中的规则,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一切的比例享有一切权,也便是说,能够恣意处置其一切部分。
这样看来,韩女士彻底有理由把归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进行典当,这种典当行为是合法有用的,但这种行为是否会损害到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呢?事实上这种顾忌是剩余的。因为这种切割是一种抽象性的切割。比如在本案中,不能说韩女士和她妹妹任何一个人就具有居室中的哪一间卧室,或是客厅的哪一个旮旯,她们具有的是房子产权的一半。别的,典当也不意味着假如典当到期无法完成,典当权人能够取得典当物的一切权。
就本案来说,银行具有典当权,但并不意味具有这套房子的某一间居室,而是银行通过拍卖等方法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起,房子归于姐妹二人共有,银行应该优先考虑将房子转让给韩女士的妹妹。就此看来,这并不会给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带来太大的丢失。因而,韩女士对归于自己那部分的房子产权进行处置,是无须通过妹妹赞同的。别的,假如银行向法院请求拍卖韩女士典当的产业也是有法令依据的。
适用条款:《物权法》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依照其比例享有一切权。榜首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能够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比例。其他共有人在平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租借房子能作典当吗?
典型事例:某超市将房子租借给齐某开办网吧。没过多久,超市老板谷某又把房子典当给银行。现已租借的房子能否作典当?
事例解析:本案中的这种景象归于“先租后抵”,便是对同一物先设定租借权后设定典当权,依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则,先设定的租借权是优先于典当权的。
也便是说,当债务人完成典当权后,假如租借合同没有到期,租借合同对承租人和新的物主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租借合同期限届满。租借物在租借期间发作的一切权变化,不影响租借合同的效能,这便是一般所说的“生意不破租借”。但也有另一种状况,是“先抵后租”,即典当人在设定典当权后,又将典当物租借。在这种状况下,已挂号的典当权的效能优先于租借权。
本案的景象归于“先租后抵”,因而,银行完成典当权后在租借合同的有用期内,齐某仍然享有对房子的租借权,直到租借期满停止。
适用条款:《物权法》榜首百九十条:缔结典当合同前典当产业已租借的,原租借联系不受该典当权的影响。典当权建立后典当产业租借的,该租借联系不得对立已挂号的典当权。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咋办?
典型事例:董某向宋某借了5万元钱,并把一处平房典当给了宋某,说好一年还款。可没过几个月董某房子被焚毁了,到期告贷没还上。董某以为房子已焚毁,原有合同就失效了,宋某却坚持以为原有合同持续有用。
事例解析:依据《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则,首要可分为两种状况,假如此刻合同没有期满,当事人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
这是因为债款没有到期,债务人还不能直接要求债款人给付赔偿金等替代物,能够先提存它们,等债款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时,债务人就能够提取这些提存物了;假如此刻债款实行的期限正好届满,债款人不能实行义务的,债务人就能够直接要求债款人给付赔偿金等替代物了。
结合本案来说,董某以为因为房子被焚毁,这样一来用房子作担保物的合同就失效了,这种主意仅仅一种想当然,事实上,担保合同仍然有用。假如董某不实行债款的话,宋某能够要求董某给付房子失火所取得的赔偿金,多出部分归董某一切,缺乏董某需补齐。
适用条款:《物权法》榜首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能够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务的实行期未届满的,也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
典当物能够进行生意吗?
典型事例:王某炒股被套了,所以把轿车典当给胡某借了5万元。可这5万元很快也赔进去了,王某把这部轿车又卖给了邓某。王某与胡某签定的典当合同到期时,胡某才知道轿车已被王某卖掉了。胡某以为,轿车典当给他在先,所以这种生意是无效的。可邓某以为自己花钱买的轿车,坚决不赞同把轿车交还。
事例解析:典当人在典当期间转让典当产业的,应当通过典当权人的赞同,而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早清偿债款。假如典当权人不赞同转让典当产业,典当人就不能转让,强制转让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在这里有一种景象是破例的,即受让人替代债款人清偿债款,则典当权消除。
结合本案来说,王某已把轿车典当给胡某,所以在生意之前有必要得到胡某赞同。王某把车卖给邓某,依据法令规则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也便是说,邓某应该把车归还给王某。但有一种景象是破例的,便是邓某乐意替王某归还5万元告贷,这笔买卖是被答应的。
适用条款:《物权法》榜首百九十一条:典当期间,典当人经典当权人赞同转让典当产业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典当权人提早清偿债款或许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越债务数额的部分归典当人一切,缺乏部分由债款人清偿。典当期间,典当人未经典当权人赞同,不得转让典当产业,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款消除典当权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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