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辩护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2:09
卖淫是归于违法的行为,假如存在诱惑、容留或许介绍卖淫行为的,有或许构成违法,构成违法的就需求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而嫌疑人能够进行辩解,那么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辩解词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辩解词
辩解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本案被告人张某某亲属的托付,指使我担任其辩解人,参加本案的一审诉讼活动,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宣布如下辩解定见:
一、被告人人是否构成违法,值得商讨。
《治安管理处分法》也对诱惑、容留、介绍卖淫作了相应的规则,被告人人的行为相同触犯了该法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 第六十七条 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被告人在片面上仅仅为了协助“朋友”,被告人与马某某于2009年8月下旬知道,离案发时刻不到半个月,一个未成年人与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成年人交朋友让人质疑,思维处于单纯阶段的未成年人不免会被人使用,以往表现杰出没有违法前科的被告人,在知道马某某不到半个月的时刻就走上违法的路途是值得咱们深化考虑的。被告人在违法过程中没有取得任何资产,用被告人的话说“仅仅给朋友协助”,充分表现了其思维的不成熟,违法具有苍茫性。被告人把三个“小姐”介绍曩昔今后也没有参加其他违法违法行为,三个“小姐”在马某某店里施行违法行为只要一周左右的时刻就被有用阻止,并没有发生严峻的社会损害成果。
由此可见,被告人人的片面恶性较小,对社会秩序的实践损害不大。
《刑法》第13条。。。。。。可是情节显着细微损害不大的,不认为是违法。
被告人人虽参加了违法活动,但其违法情节较轻,尚不构成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分法》对其加以惩戒足以起到防备再犯的效果。
二、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与非罪之间并没有严厉的边界,退一步说,即便被告人构成违法,违法情节也较细微。
(一)经过法庭调查,对被告人人所施行的现实作以下观点:
(1)被告人在马某某与冉某某之间仅仅起到必定的搭桥引线效果,是介绍方法中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情节相对细微。
2009年8月底马某某让被告人协助找小姐,被告人人联络了冉某某(冉某某是带“小姐”卖淫的)。同年8月26日冉某某带着三个“小姐”来到市里蓝宇广场与马某某碰头,此刻被告人仅仅起到中间人的效果让马某某和冉某某知道,这种介绍不同于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的介绍,违法情节显着较轻。
(2)冉某某所带小姐人数是被告人所无法意料和操控的,是不确定的。
被告人与冉某某联络让其带小姐过来,但并没有要求他带小姐的人数,至于带一个仍是数个都由冉某某自己决议,假如以冉某某所带小姐的人数来确定被告人的情节,对被告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3)被告人介绍马某某与冉某某知道之后,并没有再参加其他任何违法活动。
代某某供述被告人在马某某店里“来来去去”,正好符合了被告人人的供述,马某某作为被告人的朋友,被告人常常去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贪玩是未成年人的天分,仅仅被告人人挑选玩的当地不谨慎,但这并不代表就触犯了法令。三个“小姐”到马某某店“上班”之后,被告人并没有参加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的促成或许单向的介绍,也没有为别人卖淫供给需求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别人卖淫把风望哨等。受害者心想被告人人在店里“放风”仅仅受害者长时间处在被优待环境中的一种很天然的心里条件反射,仅仅受害人心中所想,并没有得到验证,缺乏采信。因而,被告人搭桥引线之后并没有在施行其他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九条<三>诱惑、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添加1次,刑期添加六个月。
由上可知,法定刑不但对人数作了规则,并且介绍卖淫次数也加以了限制。本案中被告人起到的效果仅是搭桥引线,之后并未施行违法行为,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一次无知的犯错就对其加以重赏罚,从身心上对被告人来说是一次严峻的冲击,不免会对被告人人今后的生长发生晦气的影响。三个“小姐”在马某某的美容店做了几天就被有用阻止,并没有发生严峻的社会损害结果,且被告人到案后照实的率直了自己的违法现实,充分表现其诚实的悔罪情绪,今后再犯的或许性也不大。
(二)被告人在违法时未满十八周岁,为未成年人违法,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被告人于2009年8月底联络冉某某,让其找“小姐”,被告人并于同年9月被采用强制措施,把“小晴”、“小娟”、崔某某介绍给鹰山路美容店老板马某某,在马某某店里从事了七日左右的违法活动。被告人是1991年12月28日出世,被告人违法时为未成年人。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三)被告人归案后照实的率直自己的违法现实和告知她人违法现实,具有显着的认罪、悔罪情绪,酌情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被告人被拘传到公安机关后不只照实供述了自己违法的全过程,并且还供述了自己所知的其他罪犯的违法现实,对案子进一步深化的侦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效果。在会晤被告人时,其言行充分表现了其违法后的诚实懊悔之意,有较好的认罪情绪。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被采用强制措施后照实率直自己的违法现实的,酌情从轻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子”的若干定见(试行)》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分。
终上所述,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到案后能深化知道自己的过错,率直自己的行为,充分表现其片面恶性较小,期望法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对被告人人赏罚,表现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赏罚为辅”的立法精力。
以上辩解定见请合议庭依法采用。
辩解人 :安徽**律师事务所
张*会 律师
2010年3月28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辩解词”问题进行的回答,当事人以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检察机关申述的,当事人能够托付律师进行活跃有用的辩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辩解词
辩解词
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本案被告人张某某亲属的托付,指使我担任其辩解人,参加本案的一审诉讼活动,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宣布如下辩解定见:
一、被告人人是否构成违法,值得商讨。
《治安管理处分法》也对诱惑、容留、介绍卖淫作了相应的规则,被告人人的行为相同触犯了该法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 第六十七条 诱惑、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被告人在片面上仅仅为了协助“朋友”,被告人与马某某于2009年8月下旬知道,离案发时刻不到半个月,一个未成年人与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成年人交朋友让人质疑,思维处于单纯阶段的未成年人不免会被人使用,以往表现杰出没有违法前科的被告人,在知道马某某不到半个月的时刻就走上违法的路途是值得咱们深化考虑的。被告人在违法过程中没有取得任何资产,用被告人的话说“仅仅给朋友协助”,充分表现了其思维的不成熟,违法具有苍茫性。被告人把三个“小姐”介绍曩昔今后也没有参加其他违法违法行为,三个“小姐”在马某某店里施行违法行为只要一周左右的时刻就被有用阻止,并没有发生严峻的社会损害成果。
由此可见,被告人人的片面恶性较小,对社会秩序的实践损害不大。
《刑法》第13条。。。。。。可是情节显着细微损害不大的,不认为是违法。
被告人人虽参加了违法活动,但其违法情节较轻,尚不构成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分法》对其加以惩戒足以起到防备再犯的效果。
二、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与非罪之间并没有严厉的边界,退一步说,即便被告人构成违法,违法情节也较细微。
(一)经过法庭调查,对被告人人所施行的现实作以下观点:
(1)被告人在马某某与冉某某之间仅仅起到必定的搭桥引线效果,是介绍方法中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情节相对细微。
2009年8月底马某某让被告人协助找小姐,被告人人联络了冉某某(冉某某是带“小姐”卖淫的)。同年8月26日冉某某带着三个“小姐”来到市里蓝宇广场与马某某碰头,此刻被告人仅仅起到中间人的效果让马某某和冉某某知道,这种介绍不同于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的介绍,违法情节显着较轻。
(2)冉某某所带小姐人数是被告人所无法意料和操控的,是不确定的。
被告人与冉某某联络让其带小姐过来,但并没有要求他带小姐的人数,至于带一个仍是数个都由冉某某自己决议,假如以冉某某所带小姐的人数来确定被告人的情节,对被告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3)被告人介绍马某某与冉某某知道之后,并没有再参加其他任何违法活动。
代某某供述被告人在马某某店里“来来去去”,正好符合了被告人人的供述,马某某作为被告人的朋友,被告人常常去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贪玩是未成年人的天分,仅仅被告人人挑选玩的当地不谨慎,但这并不代表就触犯了法令。三个“小姐”到马某某店“上班”之后,被告人并没有参加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的促成或许单向的介绍,也没有为别人卖淫供给需求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别人卖淫把风望哨等。受害者心想被告人人在店里“放风”仅仅受害者长时间处在被优待环境中的一种很天然的心里条件反射,仅仅受害人心中所想,并没有得到验证,缺乏采信。因而,被告人搭桥引线之后并没有在施行其他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九条<三>诱惑、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添加1次,刑期添加六个月。
由上可知,法定刑不但对人数作了规则,并且介绍卖淫次数也加以了限制。本案中被告人起到的效果仅是搭桥引线,之后并未施行违法行为,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一次无知的犯错就对其加以重赏罚,从身心上对被告人来说是一次严峻的冲击,不免会对被告人人今后的生长发生晦气的影响。三个“小姐”在马某某的美容店做了几天就被有用阻止,并没有发生严峻的社会损害结果,且被告人到案后照实的率直了自己的违法现实,充分表现其诚实的悔罪情绪,今后再犯的或许性也不大。
(二)被告人在违法时未满十八周岁,为未成年人违法,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被告人于2009年8月底联络冉某某,让其找“小姐”,被告人并于同年9月被采用强制措施,把“小晴”、“小娟”、崔某某介绍给鹰山路美容店老板马某某,在马某某店里从事了七日左右的违法活动。被告人是1991年12月28日出世,被告人违法时为未成年人。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三)被告人归案后照实的率直自己的违法现实和告知她人违法现实,具有显着的认罪、悔罪情绪,酌情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被告人被拘传到公安机关后不只照实供述了自己违法的全过程,并且还供述了自己所知的其他罪犯的违法现实,对案子进一步深化的侦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效果。在会晤被告人时,其言行充分表现了其违法后的诚实懊悔之意,有较好的认罪情绪。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被采用强制措施后照实率直自己的违法现实的,酌情从轻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子”的若干定见(试行)》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分。
终上所述,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到案后能深化知道自己的过错,率直自己的行为,充分表现其片面恶性较小,期望法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对被告人人赏罚,表现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赏罚为辅”的立法精力。
以上辩解定见请合议庭依法采用。
辩解人 :安徽**律师事务所
张*会 律师
2010年3月28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辩解词”问题进行的回答,当事人以诱惑、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检察机关申述的,当事人能够托付律师进行活跃有用的辩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