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21:04《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则,薪酬、薪水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第九条第二款规则,薪酬、薪水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责任人或许交税责任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交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规则,扣缴责任人在向个人付出应税金钱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则代扣税款,准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检。
依据上述规则,薪酬薪水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核算应交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责任人在付出年代扣税款。假如在一个月内获得两个月的薪酬,应当兼并计征个税。但假如归于补发薪酬的景象,主张带着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阐明状况,经同意后分化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以下当地规则供参阅:
《大连市当地税务局关于清晰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大地税个〔1997〕第101号)第一条对交税人一次获得数月薪酬或补发调整薪酬交税问题规则,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薪酬(不包括当月应收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会集付出;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则规范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薪酬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状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审阅后,可按照交税人应获得薪酬收入的所属期间,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薪酬核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粤地税发〔1999〕239号)规则,对交税人收取补发以往月份的薪酬(含补助,补助),能够把补发的薪酬分摊回所属月份薪酬薪水所得兼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核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薪酬应交税额={〔(所属月份补发薪酬 原所属月份的薪酬薪水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当地税务局关于补发薪酬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布告》(内蒙古自治区当地税务局布告2014年第3号)第一条规则,关于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如期付出的职工薪酬,且在企业会计账簿中按月计提,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书面阐明,状况事实的可按照交税人应获得薪酬收入的所属期间,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则,对因为职务提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薪酬方针规则规范调资等原因补发以往月份薪酬,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书面阐明,状况事实的能够把补发薪酬分摊与所属月份薪酬薪水所得兼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则,关于交税人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补发薪酬应将补发薪酬与当月薪酬兼并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规则,关于企业发放的具有查核性质的薪酬,如年终加薪、绩效薪酬等不适用上述方针规则,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的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规则,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履行。《内蒙古自治区当地税务局关于贯彻施行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告诉》(内地税字〔2011〕203号)一起废止。
留意: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11月报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规范和新的税率表;10月申报9月的个税,仍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规范和旧的税率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交税人的薪酬、薪水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按照本决议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归纳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核算缴交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先行按照本决议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运营所得适用)核算缴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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