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能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16:41
是否可以追查买家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
法令咨询:居间合同上注明定金四天内补交,但买家反悔,未付定金,问:两边签定的居间合同是否有用,是否可以追查买家的违约责任?
律师回答:居间联系是指居间人(中介人)处成买卖两边协作到达而收取必定费用这么一种联系,买卖两边只需未到达协作,换句话说只需他们没有成交居间人就没有权力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无法追查违约责任。
相关法令常识: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托付人供给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是否与第三人缔结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担任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为托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两边意思,起穿针引线的效果,对合同没有本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缔结居间合同应当留意的问题
(1)托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托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含品种、规模和要到达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法和时刻。
(2)居间人应当照实向托付人阐明自己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需求什么条件完结托付人的托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并补偿托付人的丢失。居间人对所供给的信息、成交的时机负有保密的责任。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别性。法令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历作出约束,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常识、才能和从业条件,并规则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别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买卖。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
法令咨询:居间合同上注明定金四天内补交,但买家反悔,未付定金,问:两边签定的居间合同是否有用,是否可以追查买家的违约责任?
律师回答:居间联系是指居间人(中介人)处成买卖两边协作到达而收取必定费用这么一种联系,买卖两边只需未到达协作,换句话说只需他们没有成交居间人就没有权力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无法追查违约责任。
相关法令常识: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托付人供给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是否与第三人缔结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担任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为托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两边意思,起穿针引线的效果,对合同没有本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缔结居间合同应当留意的问题
(1)托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托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含品种、规模和要到达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法和时刻。
(2)居间人应当照实向托付人阐明自己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需求什么条件完结托付人的托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并补偿托付人的丢失。居间人对所供给的信息、成交的时机负有保密的责任。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别性。法令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历作出约束,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常识、才能和从业条件,并规则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别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