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再上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2:5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依照法律规则实施合议、逃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准则。”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则:“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是终审的判定、裁决。”
从以上规则咱们能够看出,当事人对二审判定或裁决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这正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表现。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子通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完结的准则,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定、裁决,当事人即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依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也便是说,当地各级法院关于依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则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子做出判定或裁决今后,若当事人不服,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定或裁决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通过对第二审案子的审理,改动或保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定或裁决。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定、裁决,便是终审判定、裁决,当事人不得上诉。
实施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过错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作业进行监督,保护国家法制的一致。因为两审终审审级不多,能够便利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避免案子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功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以上规则咱们能够看出,当事人对二审判定或裁决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这正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表现。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子通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完结的准则,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定、裁决,当事人即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依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也便是说,当地各级法院关于依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则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子做出判定或裁决今后,若当事人不服,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定或裁决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通过对第二审案子的审理,改动或保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定或裁决。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定、裁决,便是终审判定、裁决,当事人不得上诉。
实施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过错的裁判,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作业进行监督,保护国家法制的一致。因为两审终审审级不多,能够便利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避免案子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功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