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计算事业单位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3:15事业单位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核算举例
[例1]阳平测绘局有一非独立核算的煤矿,5月对外出售原煤120000吨,对外出售用自产原煤加工的选煤70000吨。税务机关核定的选煤的归纳回收率为0.8。该煤矿所采原煤的单位税额为0.80元/吨。
月度终了,该单位按规则核算本月应纳税额:
(1)关于对外出售原煤,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x0.8=96000元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 9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96000
(2)关于自产自用原煤,因为接连加工前无法正确核算原煤移交运用数量,可按加工产品的归纳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践出售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则按选煤出售量折算成的原煤自用数量为:
原煤自用数量=70000÷0.8=87500吨
则自用原煤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87500x0.8=70000元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 7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70000
[例2]碘盐研讨一切一非独立核算的碘盐加工厂,6月初库存外购液体盐1000吨,6月16日、28日别离购进液体盐2000吨、3000吨,每吨购进价格假定为200元。6月末库存外购液体盐2000吨。6月份对外出售用外购液体盐加工成的精盐5000吨。
月终,研讨所应当按规则核算出对外出售碘盐应交纳的资源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外销固体盐数量x单位税额=5000x12=60000元
按规则,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在详细确认外购液体盐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时,可采用如下核算公式核算确认: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液体盐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液体盐的数量x外购液体盐资源税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液体盐的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液体盐的数量 当期购进的液体盐的数量-期末库存的液体盐的数量
月末,企业按规则核算外购液体盐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液体盐的数量=1000 5000-2000=4000吨
外购液体盐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液体盐的数量x单位税额=4000x3=12000元
则6月份研讨所实践应纳资源税为:
应纳税额=60000-12000=48000元
在详细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 4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