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证据的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6:2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的规则,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依据资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抛弃举证权力。以下是举证期限的规则:1、关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依据资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安排质证,但对方当事人赞同质证的在外。2、当事人添加、改变诉讼请求或许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依据资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允许,能够恰当延伸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伸举证期限内提交依据资料仍有困难的,能够再次提出延期请求,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议。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能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则,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收集依据,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收集依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5、当事人请求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答应。6、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能够安排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流依据。交流依据的时刻能够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能够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安排当事人交流依据的,交流依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请求延期举证并经人民法院允许的,依据交流日相应顺延。7、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供给新的依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许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供给的依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则的“新的依据”的规模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用。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依据资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允许,能够恰当延伸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伸举证期限内提交依据资料仍有困难的,能够再次提出延期请求,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议。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能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则,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收集依据,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收集依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5、当事人请求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答应。6、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能够安排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流依据。交流依据的时刻能够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能够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安排当事人交流依据的,交流依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请求延期举证并经人民法院允许的,依据交流日相应顺延。7、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供给新的依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许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供给的依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则的“新的依据”的规模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