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房企有条件购买商店要征收个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9:57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个门市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十分优惠的价格卖给我,但要求我在2年内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公司运用,他对外租借。我还用缴税吗?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答:国税函[2008]576号文件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铺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铺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必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铺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租借运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铺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借而获得的房子租借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则精力,对上述景象的购买者个人少开销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产业租借所得,依照"产业租借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产业租借所得的收入额,依照少开销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则的租借月份数均匀核算确认。
提示:依据文件规则,房地产开发公司给的优惠,应视为您把房子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租金收入,优惠的这部价款应按“产业租借所得”征个人所得税,一起还要按服务业——租借业来征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符加,房产税,土地运用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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