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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员工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07:13

《劳权》专刊:我两年前与一家外事服务公司签订了劳作合同,且由该公司派到外国公司驻上海代表组织作业,合同上写明平常的薪酬由外国公司驻沪代表组织按月发放。
两年来,我未看到过任何个人养老保险缴费的材料,也未收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单。请问,像我这样由外事服务单位派往外国公司代表组织中作业的员工,是否要交纳养老保险费?假如要缴,应该由外事服务单位仍是由我作业的代表处担任处理有关手续?
毫无疑问,外事服务单位派往外国公司驻上海代表组织作业的员工也有必要参与包含养老保险在内的一切社会保险。至于该由谁担任处理缴费手续,依据上海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外事服务单位及派往外国、台港澳企业在本市常驻代表组织的员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告诉》,凡由外事服务单位派往外国、台港澳企业在本市常驻代表组织的员工,应当由外事服务单位到区、县社会保险工作管理中心为员工处理养老保险手续,并按本市规则的企业和员工自己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份额,由外事服务单位和员工个人依法按月交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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