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7:45承包合同是承包人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结作业,交给作业效果,定作人给付酬劳的合同。那么,承包合同和托付合同有什么差异呢?接下来,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观点。
承包合同和托付合同有什么差异
托付合同是托付人托付受托人处理业务,受托人依托付人的要求处理业务的合同。二者都包含了劳力支付的内容,并且都包含了遵循别人要求施行必定业务的内容,从这些特色士看,承包合同与托付合同具有相似性。可是,二者也有显着的差异:
(一)承包合同中,仅存在承包人与定作人之间的联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便承包人将承包合同的辅佐作业交由其别人完结,这些辅佐承包人也同样是承包人,并且辅佐承包人不用以承包人名义而为承包。而在托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托付人名义行事,即便不以托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职责,终究也还要由托付人担负,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职责联系。所以,在托付合同中,受托人依托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托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联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位置。而承包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二)承包合同中承包人要自己承当危险和职责,独立完结作业,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当危险和职责。而委任合同则不同,由于受托人所处理的业务并非自己的业务,而是为托付人处理业务,所以,托付人要承当处理业务中发作的危险和职责。受托人虽直接处理业务,但并不对此承当危险和职责。这也是自己业务自己承当职责的当然要求。
(三)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包合同的必定特色,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包合同,这一点前文现已论说过。而托付合同尽管在曩昔的立法,如罗马法等立法中为无偿合同,可是近世以来,各国立法对此并不作此要求,而是大多规则托付合同可认为有偿合同,也可所以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能够自在约好。
(四)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作业一般必须有作业效果,至少说在合同中有约好的作业效果,不然就不能建立承包合同。而在托付合同中,托付人一般仅仅要求受托人处理必定业务,这种业务尽管处理会有效果,但这儿的效果并不等于承包合同中的作业效果,它仅仅一种事物开展的成果,不用定包含着利益要素;而承包合同的作业效果则是包含着对定作人有利的要素,如产业利益等等。而托付合同的效果则仅是一种客观的成果,如托付人托付受托人购买某物,受托人前去购买时该物已售完的,不能说受托人未实行托付合同的职责,也不能说托付人因而得到了产业利益,但这仍然是托付合同实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