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可以直接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16:56
假如劳作者发作工伤的,是需求请求工伤确认的。确认是工伤的,劳作行政部门是需求给予工伤确认书的,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作者都是需求有工伤确认书的。那么,单位不给工伤确认书能够直接要吗?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单位不给工伤确认书能够直接要
假如单位不给工伤确认书的,劳作者能够向劳作部门索要工伤确认书。
工伤确认组织是哪个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确认方法》的规则,工伤确认应当由统筹区域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区域不是按一致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依据详细情况设定的。这一点有必要清晰。依据有关规则,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其他区域,如自治州、区域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认。需阐明的是,直辖市实施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当工伤确认的详细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则,应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确认,依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
从性质上讲,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确认,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假如有关个人或许用人单位对工伤确认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则有利于维护工伤员工和地点企业的利益。
工伤确认诉讼时效是多久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地点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但最长不得超越3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未按规则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地点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因而,受伤员工应当自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工伤确认请求,不然就过了时效。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单位不给工伤确认书能够直接要
假如单位不给工伤确认书的,劳作者能够向劳作部门索要工伤确认书。
工伤确认组织是哪个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确认方法》的规则,工伤确认应当由统筹区域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区域不是按一致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依据详细情况设定的。这一点有必要清晰。依据有关规则,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其他区域,如自治州、区域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认。需阐明的是,直辖市实施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当工伤确认的详细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则,应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确认,依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
从性质上讲,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确认,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假如有关个人或许用人单位对工伤确认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则有利于维护工伤员工和地点企业的利益。
工伤确认诉讼时效是多久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地点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但最长不得超越3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未按规则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地点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认请求。因而,受伤员工应当自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工伤确认请求,不然就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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