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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以及怎样理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17:02
怎么进行交通事端伤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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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端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医治完结后十五日内,能够向公安机关请求伤残判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路途交通事端伤残判定的规范,在接到伤残判定请求书后三十日内判定伤残等级或许向当事人引荐判定组织由当事人自行挑选。当事人对伤残判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从头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从头判定请求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从头判定的决议。
公安部《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当事人因交通事端致残的,在医治完结后,应当由具有资历的伤残判定组织判定伤残等级。具有资历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存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向当事人介绍契合条件的查验、判定、评价组织由当事人自行挑选。
交通事端受伤人员伤残判定作业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端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杂乱的,能够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许托付其他专业伤残判定组织进行。
在有条件的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事端伤残判定委员会。
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伤残判定不服的,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规则能够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请求从头判定。从头判定的定论为最完定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为必要时,能够托付其他专业伤残判定组织或许延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从头判定。
伤残判定确实是交通事端人身损害补偿程序精确地说是事端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偿数额会不同很大,不管是补偿权利人仍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沉等候,活跃承受判定成果,假如觉得判定成果差异太大可请求从头判定。
交通事端伤残判定程序
1、查验、判定、评价组织、人员承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使、托付或许当事人托付的,应当在规则期限内完结查验、判定、评价。查验、判定、评价成果确认后,应当出具书面定论,由查验、判定、评价人签名并加盖组织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查验、判定成果后二日内将查验、判定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从头查验、判定的请求。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应当另行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从头查验、判定。
3、当事人对自行托付的查验、判定、评价定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查验、判定、评价定论后三日内另行托付查验、判定、评价,并奉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存案。
4、请求从头查验、判定、评价以一次为限。从头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与查验、判定、评价的时限相同。
5、判定书。判定人判定完毕后,应制造判定书并签名。判定书包含一般状况、案情介绍、病历摘录、查验成果记载、剖析定见和定论等内容。
6、不同的判定组织对同一判定目标出具多份判定定论,若各判定组织均具有法定判定资历时,应根据判定组织等级的凹凸,一般应采信高一等级判定组织作出的判定定论,扫除那些等级较低判定组织作出的判定定论。
路途交通事端伤残判定的程序也不是很杂乱,不过咱们要从根本上做好预备,在小心翼翼驾驭的基础上,做好必要的保证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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