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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08:28

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答应证和食物运营答应证的决议》(国发〔2016〕12号),为实在贯彻落实“撤销当地卫生部门对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答应证,有关食物安全答应内容整合进食物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物运营答应证”的要求,总局在施行《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食物运营答应检查公例(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依法推动食物运营答应的基础上,就上述4类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卫生答应整合后,食物运营答应相关条件等事项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1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触及食物安全的卫生条件,依照《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和《食物运营答应检查公例(试行)》的规则履行。
2在餐饮服务食物运营者(含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食物运营答应条件中,添加以下内容:
● 坚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 具有定时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备的准则;
● 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体系;
● 具有定时清洁卫生间的准则。
3依照《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食物运营答应检查公例(试行)》的要求,在拟定或许修订《食物运营答应检查细则》时,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食物运营答应条件中添加的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做好食物运营答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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