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的效力是怎样分类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21:46
合同的效能有哪些品种?
依据《合同法》可知,合同效能包含四大类,即有用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可吊销合同。这些合同都有特定的构成条件,下面是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供给的与之相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供给协助。
一、合同效能的概念
简述合同效能是法令赋予依法建立的合同所发作的约束力。合同的效能可分为四大类,即有用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可吊销合同。合同效能,指依法建立受法令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发作的有必要实行其合同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解除合同的法令拘束力,即法令效能。
二、合同效能的品种
(一)、有用合同
所谓有用合同,是指按照法令的规则建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发作法令约束力的合同。从现在现有的法令规则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用规则一致的条件。可是咱们从现有法令的一些规则仍是能够概括出作为一个有用合同所应具有一起特征。依据《合同法》第55条对“民事法令行为”所规则的条件来看,首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明实在;
3、不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用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尽管建立,但因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而被供认无效。”并由此而揣度其首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实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天然无效,无须当事人建议而可由法院或裁定组织自动检查。
并指出了无效合同因为没有法令约束力,因而应不属于合同的领域。别的有的学者以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用要件且不能弥补,对当事人自始即不该具有法令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吊销的合同。”并据此以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
1、不具备合同的有用要件且不能弥补。
2、对当事人自始不该发作法令效能。
3、国家予以吊销。
(三)、待定合同
所谓效能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尽管现已建立,但因其不完全契合法令有关收效要件的规则,因而其发作效能与否没有确认,一般须经有权人表明供认或追认才干收效。首要包含三种状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和约束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缔结的合同,有必要经其法定代理人的供认才干收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缔结的合同,有必要通过自己追认,才干对自己发作法令拘束力;三是无处置权人处置别人财产权利而缔结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吊销合同
可吊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因为意思表明不实在,或许是出于严重误解然后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按照法令的规则可予以吊销的合同。一般以为,可吊销合同的首要原因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明不实在。这其间包含严重误解、显失公正、诈骗、钳制或乘人之危等景象。《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则。
2、合同是否吊销有必要由享有吊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建议时,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才干予以吊销,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一般是不能依职权自动来予以吊销的。这一点好像更有着重的必要。
3、合同在吊销前应为有用。由此可见,合同的效能能够是多种方式,日子中常见的是有用合同,但有不少合同纠纷是根据后三种合同效能方式而发作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