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8:15东莞一男人离婚后由于离婚协议上的产业切割对自己不公平所以懊悔不想实行离婚协议,所以想要通过复婚的方法使离婚协议失效,这样的做法是否能使得离婚协议失掉法令效力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用吗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案情通过】
2004年,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两边互生好感,并很快于2005年头挂号成婚。孰料,婚姻生活绝不是爱情时幻想的那么圆满。李某嗜赌,常常夜不归宿在朋友家打牌。王某爱美,买包和衣服大手大脚。两人开端常常出现口角抵触,甚至大打出手。
2010年两边终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好李某付出王某15万元现金,并办理了离婚挂号手续。协议签定后不久,李某又懊悔了。王某在婚后花钱多挣钱少,现在离婚了竟然还要自己掏15万块钱。但是,由于自己的一时意气,协议现已收效了。这可如何是好?
不如再复婚,如此一来,那份离婚协议岂不就无效了?想到就做,李某知道很难从王某身上获得打破,便主攻王某的爸爸妈妈。总算在两边家人的竭力劝说下,2012年两人复婚。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改。两人复婚未到两年,李某又与一帮赌友聚到了一同。2015年王某向东莞某基层人民法院申述离婚,并要求李某付出第一次离婚协议中约好的15万元现金。李某当即提出抗辩,以为第一次离婚时签定的协议已跟着两边的复婚主动失效,王某不能以失效的协议要求自己付出15万元。
【法令解读】
法院审理后以为,离婚协议系两边当事人实在毅力显现,合法有用,因而能够确定两边债款联系建立。而复婚后,两边未就该协议提出改变或免除,因而该协议仍然有用,遂作出如上判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自建立时收效。李某与王某在第一次离婚时签定的离婚协议,自签定时收效,李某有义务实行协议内容,王某有权建议李某给付其15万元。李某与王某复婚这一现实并不能消除王某对李某享有的债务,因而前次的离婚协议仍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