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22)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17:06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处理了信誉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名字被列入银行不良信誉记载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处理发放信誉卡之前,曾经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请求处理了信誉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侵略了乙的名字权
B.甲侵略了乙的声誉权
C.甲侵略了乙的信誉权
D.丙银行不该承当职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人格权。
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则,公民享有名字权,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名字,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本案中,甲未经许可,为不正当利益,私行运用乙的名字去处理信誉卡,归于盗用别人名字的行为,侵略了乙的名字权。
选项B过错。《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则,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据此可知,声誉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杰出的社会点评。本案中,甲没有选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导致乙的社会点评下降的景象,因此并不侵略乙的声誉权。
选项C过错。甲的行为导致乙被列入不良信誉记载的名单,对乙的信誉确有影响,但我国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则“信誉权”这种人身权类型。
选项D过错。银行在处理信誉卡的进程中有检查处卡人身份的职责。本案中,甲冒用乙的名字办信誉卡,银行检查有忽略,应当承当必定的职责。
A.甲侵略了乙的名字权
B.甲侵略了乙的声誉权
C.甲侵略了乙的信誉权
D.丙银行不该承当职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人格权。
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则,公民享有名字权,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名字,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本案中,甲未经许可,为不正当利益,私行运用乙的名字去处理信誉卡,归于盗用别人名字的行为,侵略了乙的名字权。
选项B过错。《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则,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据此可知,声誉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杰出的社会点评。本案中,甲没有选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导致乙的社会点评下降的景象,因此并不侵略乙的声誉权。
选项C过错。甲的行为导致乙被列入不良信誉记载的名单,对乙的信誉确有影响,但我国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则“信誉权”这种人身权类型。
选项D过错。银行在处理信誉卡的进程中有检查处卡人身份的职责。本案中,甲冒用乙的名字办信誉卡,银行检查有忽略,应当承当必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