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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08:22
首要是以下几种产业:

1)土地所有权


2)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假若土地上有其他建筑物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则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担保法》第36条规则:“以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典当的,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典当的,应当将典当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一起典当。”“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

可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没有别离的土地使用权一起典当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典当无效。

3)典当人依法承揽并经发包方赞同典当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也可典当;

4)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

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比方家庭共有房子等要典当则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赞同方可典当。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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