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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20:48

外资公司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般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根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阅历如下程序:
一、恳求企业停止与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假如由于提早停止企业进行一般清算,应向原批阅机关提出停止企业和进行清算的恳求,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早停止的恳求书;
2.董事会抉择;
3.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清算作业计划书。
二、书面告诉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端之日起7日内,将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和清算开端日期等以书面告诉企业批阅机关、企业主管部分、海关、外汇办理机关、企业挂号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当告诉国有资产办理行政主管部分。
三、建立清算委员会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权利组织应当自清算开端之日起15日内建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利组织在企业权利组织成员中选任或许延聘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清算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企业权利组织录用。
在实务中,为了节省时间及简化手续,企业权利组织能够预先确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并在向原批阅机关提出提早停止企业和进行清算的恳求时,将清算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起附于恳求书中,以便原批阅组织一起进行批阅。
清算委员会建立后,企业有关人员应当在清算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将企业的会计报表、财政账册、产业目录、债款人和债款人名册以及与清算有关的其他材料,提交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告诉已知的债款人申报债款
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建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诉已知的债款人申报债款。
五、清算布告
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建立之日60日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许市级报纸上刊登布告。第一次布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建立之日起10日内刊登。
清算布告应当写明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端日期、清算委员会通讯地址、成员名单及联系人等。
六、申报债款
债款人应当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第一次布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款,并提交有关债款数额以及与债款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则的申报债款期限内申报债款的,依照以下规则处理:
1.已知债款人的债款,应当列入清算;
2.不知道债款人的债款,在企业剩下产业分配完毕前,能够恳求清偿;企业剩下产业现已分配完毕的,视为抛弃债款。
七、债款挂号与核定
对债款人申报的债款,清算委员会应当进行挂号,并承认该债款是否有相应的产业担保。并在核定债款后,将核定成果书面告诉债款人。一般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根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阅历如下程序:
一、恳求企业停止与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假如由于提早停止企业进行一般清算,应向原批阅机关提出停止企业和进行清算的恳求,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早停止的恳求书;
2.董事会抉择;
3.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清算作业计划书。
二、书面告诉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端之日起7日内,将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和清算开端日期等以书面告诉企业批阅机关、企业主管部分、海关、外汇办理机关、企业挂号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当告诉国有资产办理行政主管部分。
三、建立清算委员会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权利组织应当自清算开端之日起15日内建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利组织在企业权利组织成员中选任或许延聘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清算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企业权利组织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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