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张冠李戴婚姻可否申请法院确认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0:20
【案情】弟弟因未达法定婚龄便持自己的相片和哥哥的身份证与女友打了成婚证。之后,当哥哥自己成婚时却不能处理成婚手续。所以,哥哥便以从前是弟弟成婚,弟弟持自己的身份证与弟媳挂号成婚的事自己不知道为由向法院申述,要求承认成婚证上所记载的婚姻无效。【不合】第一种观念以为,哥哥能够根据相关法令规则请求法院承认成婚证上所记载的婚姻无效。第二种观念以为,假充别人身份挂号成婚,不属于婚姻挂号无效的法定景象,不能够请求法院承认婚姻无效。【管析】笔者赞同上述第一种观念,理由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成婚挂号不只应具有法令规则的本质要件,一起也应具有方式上的要件。本质要件应契合《婚姻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则。成婚挂号的方式要件是《婚姻法》第八条关于:“要求成婚的男女双方有必要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的规则。方式要件也是法令对成婚挂号的强制性规则。本案中哥哥并未与弟媳一起前往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所以成婚证上记载的婚姻在挂号过程中违反了上述的强制性规则。综上,哥哥能够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则,,要求法院承认成婚证上记载的婚姻无效。作者:永修县人民法院 胡应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