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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种种“赠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14:28
    作为一种促销手法,开发商在向购房者推销房子的过程中,往往以形形色色的赠送内容来招引购房者。京华地产将京城房地产市场上呈现的开发商的种种“赠送”行为进行概括,分为误导型、侵权型、免责型、涉他型和无效型等类型,由律师对其进行逐个剖析,并对购房者提出相应主张,以飨购房者。
    1、税费型赠送购房免契税事例:某小区的开发商推出这样的促销手法:“购房者免缴契税、印花税及生意手续费。”如开发商届时不实行许诺,购房人能否回绝交纳呢?
    剖析:在房子生意过程中,购房人触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印花税、手续费、产权证工本费等。这些税费一般与房款一同交给开发商。但与房款不同的是,这些税费是开发商代国家收取的,不归开发商一切。更重要的差异在于,这些税费是根据有关法令规则收取的,购房人有必要交纳,交纳数额、交纳时刻都归于强制性规则,开发商与购房人无权洽谈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法令》第一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搬运土地、房子权属,接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交税人,应当依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第一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秉承本法令所罗列凭据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交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法令规则交纳印花税。”从以上规则能够看出,购房人是法定的契税、印花税交税义务人。
    开发商许诺革除购房人契税等税费,假如其意思是由开发商代购房人交纳,从法令上来说是答应的。但假定开发商不实行许诺的话,购房人也不能因而拒缴,由于开发商的许诺对政府没有约束力。购房人有必要自己先交纳之后,才干处理房子的产权手续。然后再去追查开发商的职责。假如开发商的意思不是代为交纳,则是一个无效的许诺,现已构成了诈骗,购房人更应当心才是。
    主张:购房人关于开发商的此类“赠送”,最简略也是最保险的方法便是让开发商将免交税费改为下降房价,改暗送为明送。
    总结:赠送是指将自己的产业无偿地给予别人的行为。赠送合同是关于道德行为的法令调整。人们关于受赠的了解一般为无偿地得到必定的产业。而在商业活动中,所谓的赠送往往是一种有条件的给予,经营者使用人们关于赠送行为的夸姣了解来到达促销的意图,其间往往会蕴藏着必定的危险。
    京华地产接连推出了对开发商七种类型“赠送”的剖析,这七种类型形态万千,特色不同,但共同之处在于其间购房人承当的危险:花园的赠送侵犯了别人权益;渠道的赠送是捕风捉影;绑缚型赠送系偷换概念;涉他型赠送则隐藏危险;配套型赠送系本该就有;无效型赠送注定无法实行;税费型赠送难以保证。
    跟着时刻的推移,开发商赠送的把戏会越来越多,赠送的危险也会不尽相同,让人防不胜防。作为购房者,你或许无法辨认形态万千的赠送中所包括的千奇百怪的危险,但您必定要记住日子中一些朴素的谚语,比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饭”、“羊毛出在羊身上”……
    在此特提示您在看到开发商推出的种种赠送时,要坚持清醒的脑筋,要进行镇定的考虑,必要时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分或法令部分进行相关法令咨询,这样危险也就会离你远去,您的利益也将不会遭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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