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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可纳入报销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20:39

湖北省宜都市医疗保险处理局与12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从2010年1月1日起,该市参保居民看一般门诊的医疗费用能够按必定份额报销。
依据《宜都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一般门诊统筹处理医疗服务协议》的内容规则,居民在参保登记时,按居住地在10个城镇卫生院、388厂员工医院和松宜矿区医院官渡坪门诊部中自主挑选一家作为自己一般门诊的约好医院。凭《医疗证》到门诊约好医院就医,一个年度内发作的契合医保规则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00元以下的报销40%,超越4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付出。参保人员一起享用免收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和减免医药费的优惠待遇。因约好医院条件有限并经约好医院同意转往市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治的,其转诊后的门诊费用先由患者垫支,再到约好医院按规则进行审阅报销。关于已处理慢性病门诊的参保居民,其享用慢性病门诊医治病种待遇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再享用一般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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