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醉酒开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4:34
如果在公共交通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构成风险驾驭罪是有清晰法律规定的,但在自家小区内醉驾是否也获罪入刑?12月3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同案子,确定廖某犯风险驾驭罪,从轻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6月11日晚9时许,上思县某单位员工廖某喝醉酒后,驾车在自家小区楼下过道企图将车倒进车位时,磕碰周围的另一辆小轿车。随后,廖某与车主发生争执。交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参与处理。经测验,确定廖某归于醉酒驾驭。
廖某被检察机关以犯风险驾驭罪申述到上思县法院。因为风险驾驭罪对科罪场所缺少清晰界说,加上没有审判实例,法院合议庭就廖某醉酒后在小区里驾车闯祸是否构成风险驾驭罪产生分歧。为此,上思法院将案情呈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批复:廖某尽管是在小区里倒车,理论上不构成在公共路途上驾车,但小区归于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存在必定人流量,具有潜在的风险性,事实上现已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风险驾驭罪。
上思县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力,一起鉴于廖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补偿被刮碰车辆的丢失,遂以犯风险驾驭罪从轻判处廖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的主办法官解说说,在“醉驾入刑”的相关规定中,尽管未清晰阐明住宅小区中的路途是否归于“公共路途”的领域,但众所周知,小区作为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具有必定的人流量,特别是白叟、儿童等各年龄层次的人群,加上路途狭隘,如不在小区内实施严厉的交通管理,极有或许变成惨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正是根据实际需要和保护大众人身权益的充沛考量而作出的。
常识点:
风险驾驭罪是指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或许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点击了解更多醉酒驾驭常识>>>
2011年6月11日晚9时许,上思县某单位员工廖某喝醉酒后,驾车在自家小区楼下过道企图将车倒进车位时,磕碰周围的另一辆小轿车。随后,廖某与车主发生争执。交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参与处理。经测验,确定廖某归于醉酒驾驭。
廖某被检察机关以犯风险驾驭罪申述到上思县法院。因为风险驾驭罪对科罪场所缺少清晰界说,加上没有审判实例,法院合议庭就廖某醉酒后在小区里驾车闯祸是否构成风险驾驭罪产生分歧。为此,上思法院将案情呈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批复:廖某尽管是在小区里倒车,理论上不构成在公共路途上驾车,但小区归于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存在必定人流量,具有潜在的风险性,事实上现已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风险驾驭罪。
上思县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力,一起鉴于廖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补偿被刮碰车辆的丢失,遂以犯风险驾驭罪从轻判处廖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的主办法官解说说,在“醉驾入刑”的相关规定中,尽管未清晰阐明住宅小区中的路途是否归于“公共路途”的领域,但众所周知,小区作为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具有必定的人流量,特别是白叟、儿童等各年龄层次的人群,加上路途狭隘,如不在小区内实施严厉的交通管理,极有或许变成惨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正是根据实际需要和保护大众人身权益的充沛考量而作出的。
常识点:
风险驾驭罪是指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或许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点击了解更多醉酒驾驭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