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网购纠纷如何向卖家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03:28

现在,网购成了人们日子的一种习气,但“买买买”的背面,许多人或多或少被坑,包含虚伪宣扬、退换费事以及冒充伪劣产品等。有的遇到这些问题挑选在必定期限内退货,也有的在过后挑选向卖家索赔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起让卖家付出代价。但取得索赔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
A 买到泰国燕窝以为来历不明
小高在网络购物渠道某店肆购买了两盒即食燕窝,合计6960元。他在出售网页上看到“即食洞燕,质料精选泰国洞燕,纯天然正品”。可之后看到报导,我国不允许泰国燕窝在国内出售。那这燕窝是哪来的?小高以为来路不明,违背《食物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则,被告作为专业食物运营企业,对上述规则应属明知,所出售的燕窝制品来源不明,应当向原告交还购物款并付出十倍补偿金。所以将卖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中,被告标明产品质料是从印度尼西亚进口,并供给了营业执照、食物流转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验陈述、购销合同、查验检疫证明、报关单等一整套合法手续。法院以为,原告提出被告出产的燕窝制品来源不明,没有现实和法令根据,因而驳回。
B 诉讼对方诈骗取得三倍补偿
小高并没有抛弃维权,以为被告在网页描绘该燕窝为泰国进口质料,而实践质料是印度尼西亚的燕窝原材料,被告虚拟燕窝产地诈骗顾客,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小高供给了虚伪宣扬的网页截屏等根据,要求交还购物款6960元,并付出购物款的三倍补偿金20880元。被告的卖家辩称,原告重复诉讼,违背一事不再理的法令准则,应驳回申述。
法院审理以为,卖家燕窝未照实标示产品的原材料产地,隐秘产品的实在信息,导致顾客堕入知道过错,其行为已构成诈骗,按《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则,应当交还货款并对小高三倍补偿;被告辩称系重复诉讼,但本案原告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建议权力,而此前原通知卖家是根据《食物安全法》建议补偿,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令关系,本案与前案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并不共同。因而,法院判定被告交还货款6960元,并补偿20880元,小高交还购买的两盒燕窝。
C 7日内无条件退货 找不到店家找电商
遇到网购被坑怎么办?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参谋陈烈以为:《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则:运营者选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出售产品,顾客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阐明理由。但顾客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许顾客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交给的报纸、期刊,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顾客经过网络买卖渠道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出售者或许服务者要求补偿。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不能供给出售者或许服务者的实在称号、地址和有用联系方法的,顾客也能够向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要求补偿;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作出更有利于顾客的许诺的,应当实行许诺。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补偿后,有权向出售者或许服务者追偿。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明知或许应知出售者或许服务者使用其渠道损害顾客合法权益,未采纳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出售者或许服务者承当连带责任。举证时顾客要注意搜集根据,妥善保存买卖记载,讨取购货凭据,留存好维权根据、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并保存好产品原件及翻拍件,电商网站的买卖记载、聊天记载。
D 维权保存根据必要时可请求公证
除了顾客在消费进程中遇到侵权,还有一些正规商家发现卖家出售冒充其产品商标也能够维权。除了以上方法保存根据外,还能够经过公证的方法记载网购进程。记者从南京公证处了解到,许多不法商家打着“代购”的旗帜出售高仿、山寨产品。这不只使顾客苦不堪言,也使正规商家蒙受损失。在“打假”维权的道路上,维权者常遇到因缺少满足根据而不能保护本身权益,一些顾客和商家请求保全根据公证,其间多触及出产出售侵略企业的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包括家电百货、服装、化妆品、食物等方面。顾客个人自动请求处理根据保全的较少,企业在发现侵权行为后请求处理根据保全公证的居多。
经过保全根据进行取证,根据直观、明晰、完好。比方,有维权者经过网购的方法购买侵权产品,虽被控侵权人认可相关网店系其运营,但经常以维权者提交的产品并非其出售的产品为由在法庭上进行抗辩。面临这种晦气景象,可事先向公证处请求处理公证。公证员对网上购买侵权产品的行为、收取的物品、封存物品这一系列的进程进行保全,构成完好的根据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