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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5:44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债务的胶葛需求由法院对产业进行司法拍卖,偿还债务后才干结案,而司法拍卖中,房子是拍卖的首要标的物之一,拍卖房子有许多问题要留意,那么司法拍卖房子买卖问题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司法拍卖房子买卖问题有什么
1、产权明晰
拍卖的房子产权要明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托付拍卖的房子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刊出抵押权,而法院托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托付拍卖函及协助履行告诉书。
2、价格合理
如一些房子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多半,超越起拍价就可成交。
3、流程齐备
托付拍卖的房子,拍卖公司首要要对房子的权属进行严厉的检查,然后再同托付人签定《托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处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子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托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托付书。
4、预算足够
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法,必需求一次性付完钱,并且过户进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悉数由买受人承当(大部分是这样,也有些当地是法院拿到拍卖款后会扣下部分用来交税),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直到交税的时分才大吃一惊。并且拍卖的房产有一些税费是很高的,有的税比房子还贵,有些人贪便宜,没弄清楚状况就拍下来,后来才发现成果无法办证,所以主张我们买前先找专业人算一下一切的费税大概要多少,自己心里有个底。
特别要留意的是,假如被拍方是企业的话,这种房子根本都是税费十分高的,土地增值税假如走清算流程的,很或许税比房子自身要贵,这样的话,拍卖款加税费,再加上其他七七八八费用,有或许比买个二手房的费用要高了。
二、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有哪些
(一)拍卖前,查封房子
(二)拍卖前,评价房子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布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确保金。请求履行人参与竞买的,能够不预交确保金。确保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认,但不得低于评价价或许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告诉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参与。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许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存价,参与的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请求或许赞同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存价接受拍卖产业的,应当将该产业交其抵债。
(四)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许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存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关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许其他产业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请求履行人或许其他履行债权人回绝接受或许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完结之日起七日内宣布变卖布告。自布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乐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存价买受该产业,且请求履行人、其他履行债权人仍不表明接受该产业抵债的,应当免除查封、冻住,将该产业交还被履行人,但对该产业能够采纳其他履行办法的在外。
(七)一切权搬运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许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许抵债裁决送达买受人或许接受人时起搬运。一般需求法院出具裁决书等,到房子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处理产权过户。
所谓保存价,是出卖人在托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最高应价达不到该价格应中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保护自己利益的确保手法。拍卖保存价是指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应到达的最低价格基数。司法拍卖应当确认保存价。拍卖保存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价价确认;未作评价的,参照市价确认,并应当咨询有关当事人的定见。人民法院确认的保存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价价或许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假如呈现流拍,再行拍卖时,能够酌情下降保存价,但每次下降的数额不得超越前次保存价的百分之二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司法拍卖房子买卖问题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房子进行司法拍卖时,竞拍人需求留意的问题包含产权是否明晰、拍卖价格是否合理、拍卖流程是否齐备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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