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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14:3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出产、出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法释〔2009〕9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出产、出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已于2009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出产、出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经过)
为依法惩治出产、出售假药、劣药违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药品市场秩序,依据刑法有关规则,现就处理此类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 出产、出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的“足以严峻损害人体健康”:
(一)按照国家药品规范不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许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越国家药品规范规则的;
(二)归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许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许危重病人为首要运用目标的;
(四)归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许假造药品出产答应证或许批准文号,且归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景象。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则的景象难以确认的,能够托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许确认的药品查验安排查验。司法机关依据查验定论,结合假药标明的习惯病症、对人体健康或许形成的损害程度等状况确定。
第二条 出产、出售的假药被运用后,形成轻伤以上损害,或许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许严峻功能障碍,或许有其他严峻损害人体健康景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的“对人体健康形成严峻损害”。
出产、出售的假药被运用后,形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严峻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损害人体健康景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的“对人体健康形成特别严峻损害”。
第三条 出产、出售的劣药被运用后,形成轻伤以上损害,或许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许严峻功能障碍,或许有其他严峻损害人体健康景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则的“对人体健康形成严峻损害”。
出产、出售的劣药被运用后,致人逝世、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严峻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许器官安排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损害人体健康景象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则的“结果特别严峻”。
第四条 医疗安排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是假药而运用或许出售,契合本解说第一条或许第二条规则规范的,以出售假药罪追查刑事责任。
医疗安排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是劣药而运用或许出售,契合本解说第三条规则规范的,以出售劣药罪追查刑事责任。
第五条 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别人出产、出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出产、出售假药罪或许出产、出售劣药罪等违法的共犯论处:
(一)供给资金、借款、账号、发票、证明、答应证件的;
(二)供给出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许运送、仓储、保管、邮递等便当条件的;
(三)供给出产技术,或许供给质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供给广告等宣扬的。
第六条 施行出产、出售假药、劣药违法,一起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侵略知识产权、不合法经营、不合法行医、不合法采供血等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七条 在自然灾害、事端灾祸、公共卫生事情、社会安全事情等突发事情发作时期,出产、出售用于应对突发事情药品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重处分。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发布的司法解说、规范性文件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以本解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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