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3:43(一)生育的,享用98天的生育补贴,其间难产的,添加15天的生育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15天的生育补贴;晚育的,添加30天的生育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用20天的生育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用30天的生育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用42天的生育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用98天的生育补贴;
(三)施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用21天的生育补贴;施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用7天的生育补贴;
(四)施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用21天的生育补贴;施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用14天的生育补贴;
(五)放置或许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用2天的生育补贴;
(六)契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则享用护理假的,享用10天的生育补贴。
在本规则施行后,国家、省对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度假进行调整的,生育补贴依照调整后的规则履行。